雲林縣衛生局
執行秘書
公告日 | 114/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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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19 ~ 114/06/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雲林縣衛生局 |
職稱 | 執行秘書 |
職系 | 無 |
職等 | 8等4階 |
縣市 | 雲林縣 |
工作地點 | 依業務派駐本縣斗六市、二崙鄉、東勢鄉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
工作內容 | 一、綜理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之業務規劃與推動。 二、督導預算編列、行政工作、人力資源規劃、教育訓練及管理。 三、擬定工作計畫並督導執行成效。 四、盤點、整合及開發社區心理衛生服務資源,建立網絡聯結機制。 五、召開跨網絡聯繫會議。 六、辦理社區心理衛生需求蒐集、調查及統計分析。 七、提報、檢討及改善輿情與陳情案件。 八、辦理災後心理重建服務。 九、相關業務之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社會工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護理師或職能治療師證書,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5年以上。 (二)上開系所學士以上學歷,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7年以上。 二、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力且領有小客車駕照及具交通工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規定情形;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備註:具有身障手冊者一併檢附)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並將上述檔案檢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二、聯絡電話:05-7002153林小姐。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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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9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衛生局
職稱
執行秘書
職系
無
職等
8等4階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一、綜理社區心理衛生中心之業務規劃與推動。 二、督導預算編列、行政工作、人力資源規劃、教育訓練及管理。 三、擬定工作計畫並督導執行成效。 四、盤點、整合及開發社區心理衛生服務資源,建立網絡聯結機制。 五、召開跨網絡聯繫會議。 六、辦理社區心理衛生需求蒐集、調查及統計分析。 七、提報、檢討及改善輿情與陳情案件。 八、辦理災後心理重建服務。 九、相關業務之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社會工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護理師或職能治療師證書,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5年以上。 (二)上開系所學士以上學歷,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7年以上。 二、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力且領有小客車駕照及具交通工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規定情形;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備註:具有身障手冊者一併檢附)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並將上述檔案檢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二、聯絡電話:05-7002153林小姐。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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