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衛生局
約聘資深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公告日 | 114/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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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19 ~ 114/06/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雲林縣衛生局 |
職稱 | 約聘資深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6等6階 |
縣市 | 雲林縣 |
工作地點 | 依業務需求與規劃派駐本縣斗六市、東勢鄉或二崙鄉等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辦公。 |
工作內容 | 一、提供社區精神病人個案關懷訪視、需求評估及整合性服務。 二、連結、開發、轉介及轉銜其他服務資源。 三、協助或指導社區關懷訪視員處理困難個案,必要時協同社區關懷訪視員訪視。 四、提供災難事件民眾或救災人員心裡之服務。 五、參與個案討論會議、網絡聯繫會議。 六、登載個案評估與服務紀錄,並依相關規定保存。 七、辦理精神衛生相關議題之社區宣導講座。 八、相關業務之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擔任精神疾病或自殺防治關懷訪視人員、毒防中心藥癮(毒品)個案管理員,或第一期計畫及本計畫社會工作人員(師)滿4年以上。 二、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力且領有小客車駕照及具交通工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規定情形;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備註:具有身障手冊者一併檢附)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並將上述檔案檢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二、聯絡電話及承辦人:05-7002153、林小姐。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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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1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9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衛生局
職稱
約聘資深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
職系
無
職等
6等6階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一、提供社區精神病人個案關懷訪視、需求評估及整合性服務。 二、連結、開發、轉介及轉銜其他服務資源。 三、協助或指導社區關懷訪視員處理困難個案,必要時協同社區關懷訪視員訪視。 四、提供災難事件民眾或救災人員心裡之服務。 五、參與個案討論會議、網絡聯繫會議。 六、登載個案評估與服務紀錄,並依相關規定保存。 七、辦理精神衛生相關議題之社區宣導講座。 八、相關業務之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擔任精神疾病或自殺防治關懷訪視人員、毒防中心藥癮(毒品)個案管理員,或第一期計畫及本計畫社會工作人員(師)滿4年以上。 二、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力且領有小客車駕照及具交通工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規定情形;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備註:具有身障手冊者一併檢附)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並將上述檔案檢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 二、聯絡電話及承辦人:05-7002153、林小姐。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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