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聘用職務代理⼈(A630090)
公告日 | 114/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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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19 ~ 114/05/2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A630090) |
職系 | 無 |
職等 | 聘用六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
工作內容 | 1.辦理公共建築工程之可行性評估、規劃及細部設計。 2.辦理新建工程處各項公共建築工程之經費及需求評估等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建築、土木等相關科系畢業者(需附畢業證書)。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需附工作證明並註明詳細工作內容)。 |
聯絡方式 |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114年5月26日下班(17:00)前親送或「寄達」(不以郵戳為憑) 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收。 二、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與本職務工作內容相關之服務證明,需註明實際工作內容)資料影本各1份,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應徵職務(聘用職務代理⼈,A630090)。 三、本職缺薪資為聘用六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4年10月底),本案聘用職務代理人於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之日起,即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781林小姐。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聘用職務代理⼈(A630090)
114/05/08~1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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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9 ~ 114/05/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A630090)
職系
無
職等
聘用六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公共建築工程之可行性評估、規劃及細部設計。 2.辦理新建工程處各項公共建築工程之經費及需求評估等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建築、土木等相關科系畢業者(需附畢業證書)。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需附工作證明並註明詳細工作內容)。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114年5月26日下班(17:00)前親送或「寄達」(不以郵戳為憑) 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收。 二、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與本職務工作內容相關之服務證明,需註明實際工作內容)資料影本各1份,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應徵職務(聘用職務代理⼈,A630090)。 三、本職缺薪資為聘用六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4年10月底),本案聘用職務代理人於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之日起,即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781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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