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秘書處
業務助理

公告日 114/05/20
刊登起迄日 114/05/19 ~ 114/05/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
職稱 業務助理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6樓)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市府公文登錄分文、交換、查詢及校對、繕封、郵寄、油印及公文登打等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 熟悉電腦操作及中文打字者尤佳。 (三) 需配合業務需求輪值與加班。
聯絡方式 (一) 應徵時間:一律採紙本報名,請於114年5月22日(星期四)前將資料(以A4紙張依序裝訂)裝訂,寄(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本處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並請於信上註明「應徵文檔科業務助理」。 (二) 資格審查: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如無法下載,請至銓敘部網頁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9890&Index=5下載】(A4直式橫書,含簡要自述,末頁請簽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 工作等相關經歷證明影本(如離職證明書)。 (三)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後,擇合適者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必要時得舉行筆試),並視甄選成績另擇備取1至2人,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列冊候用,期滿如未獲通知遞補,自動喪失候補資格,甄選結果確定將於本處網頁公告,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 114年6月26日後進用,待遇依本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標準給薪:每月31,450元。 (五) 聯絡電話:03-3322101#6661人事室。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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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19 ~ 114/05/22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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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秘書處

職稱

業務助理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市府公文登錄分文、交換、查詢及校對、繕封、郵寄、油印及公文登打等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 熟悉電腦操作及中文打字者尤佳。 (三) 需配合業務需求輪值與加班。

聯絡方式

(一) 應徵時間:一律採紙本報名,請於114年5月22日(星期四)前將資料(以A4紙張依序裝訂)裝訂,寄(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本處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並請於信上註明「應徵文檔科業務助理」。 (二) 資格審查: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如無法下載,請至銓敘部網頁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9890&Index=5下載】(A4直式橫書,含簡要自述,末頁請簽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 工作等相關經歷證明影本(如離職證明書)。 (三)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後,擇合適者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必要時得舉行筆試),並視甄選成績另擇備取1至2人,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列冊候用,期滿如未獲通知遞補,自動喪失候補資格,甄選結果確定將於本處網頁公告,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 114年6月26日後進用,待遇依本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標準給薪:每月31,450元。 (五) 聯絡電話:03-3322101#6661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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