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
稅務員
公告日 | 113/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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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2 ~ 113/12/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 |
職稱 | 稅務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竹縣 |
工作地點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20號) |
工作內容 | 1、國稅稽徵業務。 2、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含升官等考試及格)、升官等訓練合格者。 3、 符合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各款規定情事之一者。 5、 本職務預計於114年4月7日出缺,於職務出缺日起無限制調任情事。 6、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聯絡方式 | (一) 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系統)。 1、 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自傳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另請撰寫簡要自述,完成授權同意開放調閱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該系統。 2、 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若資料提供不實,後果當事人自行負責):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影本。(4)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料、身心障礙證明等,無則免附) (二) 報名資料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次徵選視成績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倘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分局得予從缺。 (四) 連絡電話:(03)5585700分機701戴主任。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助理員
113/11/05~1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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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2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
職稱
稅務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1、國稅稽徵業務。 2、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含升官等考試及格)、升官等訓練合格者。 3、 符合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各款規定情事之一者。 5、 本職務預計於114年4月7日出缺,於職務出缺日起無限制調任情事。 6、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系統)。 1、 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自傳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另請撰寫簡要自述,完成授權同意開放調閱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該系統。 2、 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若資料提供不實,後果當事人自行負責):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影本。(4)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料、身心障礙證明等,無則免附) (二) 報名資料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次徵選視成績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倘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分局得予從缺。 (四) 連絡電話:(03)5585700分機701戴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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