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
助理員

公告日 114/05/20
刊登起迄日 114/05/20 ~ 114/05/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地點:本校國小部(428臺中市大雅區平和路227號)。 報名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再點選【我要應徵】,同意授權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履歷內 容請務必填寫自傳,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銓審、考績及獎懲等各項資料均需完整,不得任意刪除。 (二) 請檢具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為報名附件: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6.其他相關證書。 (三)應徵人員上傳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 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四)本校將依所需條件「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附件不全或未獲錄取,恕不通 知; 如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五)甄選結果於本校網站公告錄取名單。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工作內容 1.文書處理及一般行政業務。 2.單位場地和器材保管與借用。 3.小額採購及協辦午餐相關業務。 4.招生、註冊、轉學、學籍資料建立及整理相關業務。 5.支援學校活動規劃與現場執行。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限具有身心障礙資格證明者。 (二)公務人員各類考試及格,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 (三) 無轉調限制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情事, 以及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礙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 之情事。 (四) 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ord、Excel、e-mail及網際網路應用等。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4-25686850#1800人事室。 甄選時間、方式: (一)甄選時間:另行公告通知。 (二)甄選方式:口試。 注意事項: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第6條及第7條」等規定,經本校錄取人員,依前述法令規定辦理查閱,以維護校園安全,經查有性侵害或性騷擾紀錄或不適任教育人員情形者,一律註銷錄取資格並解除任用不得異議,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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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0 ~ 114/05/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1.文書處理及一般行政業務。 2.單位場地和器材保管與借用。 3.小額採購及協辦午餐相關業務。 4.招生、註冊、轉學、學籍資料建立及整理相關業務。 5.支援學校活動規劃與現場執行。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限具有身心障礙資格證明者。 (二)公務人員各類考試及格,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 (三) 無轉調限制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情事, 以及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礙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 之情事。 (四) 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ord、Excel、e-mail及網際網路應用等。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4-25686850#1800人事室。 甄選時間、方式: (一)甄選時間:另行公告通知。 (二)甄選方式:口試。 注意事項: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第6條及第7條」等規定,經本校錄取人員,依前述法令規定辦理查閱,以維護校園安全,經查有性侵害或性騷擾紀錄或不適任教育人員情形者,一律註銷錄取資格並解除任用不得異議,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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