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約聘副研究員(職務代理人,限身心障礙者報名)

公告日 114/05/20
刊登起迄日 114/05/20 ~ 114/05/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
職稱 約聘副研究員(職務代理人,限身心障礙者報名)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6樓(會計處)
工作內容 1.辦理會計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本職缺限定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應徵。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5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 二、應備資料: (一)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全時專任,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三) 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 (四) 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0月20日止或被代理人銷假或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 五、月支報酬:328薪點 (新臺幣45,624元)。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4張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6916王小姐。 八、備註:本職缺係本部人員請假或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如提前銷假或回職復薪時,受聘者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0 ~ 114/05/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

職稱

約聘副研究員(職務代理人,限身心障礙者報名)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會計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本職缺限定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應徵。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5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 二、應備資料: (一)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全時專任,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三) 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 (四) 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0月20日止或被代理人銷假或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 五、月支報酬:328薪點 (新臺幣45,624元)。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4張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6916王小姐。 八、備註:本職缺係本部人員請假或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如提前銷假或回職復薪時,受聘者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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