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湖田實驗國民小學
幹事
公告日 | 114/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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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20 ~ 114/05/2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湖田實驗國民小學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7-2號 (湖田實小總務處) |
工作內容 | 1. 出納組相關⾏政業務。 2. 文書組相關⾏政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委任第三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合格實授者,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3.熟悉Microsoft Office軟體(如WORD、EXCEL等)公文系統作業及網路操作基本能力(如IE使用、收發email等)。 4.熟悉政府採購法、電子核銷系統、庶務管理經驗及具採購證照(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5.具服務熱忱、認真負責、積極勤奮的敬業態度,以及溝通協調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未採用者視為不合格件),於114年5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依順將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明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明等)依序裝訂,於114年5月27日前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7-2號臺北市湖田實驗國民小學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或電子郵件報名【[email protected]】(※以收件日期為憑,求職者應再以電話確認本校人事室業已收受資料,務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總務處幹事)。 三、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經本校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四、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支給;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與總務處聯繫(請撥:02-28616963轉10林主任);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請撥:02-28616963轉18 許主任)。 五、經本校於「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各資料庫查有不適任資歷者,一律不予錄取,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身分,當事人不得異議【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規定辦理】。 六、本校備有單身職務宿舍,額滿為止。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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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0 ~ 114/05/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湖田實驗國民小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出納組相關⾏政業務。 2. 文書組相關⾏政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委任第三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合格實授者,無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3.熟悉Microsoft Office軟體(如WORD、EXCEL等)公文系統作業及網路操作基本能力(如IE使用、收發email等)。 4.熟悉政府採購法、電子核銷系統、庶務管理經驗及具採購證照(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5.具服務熱忱、認真負責、積極勤奮的敬業態度,以及溝通協調能力。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未採用者視為不合格件),於114年5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依順將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明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明等)依序裝訂,於114年5月27日前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7-2號臺北市湖田實驗國民小學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或電子郵件報名【[email protected]】(※以收件日期為憑,求職者應再以電話確認本校人事室業已收受資料,務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總務處幹事)。 三、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經本校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四、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支給;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與總務處聯繫(請撥:02-28616963轉10林主任);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請撥:02-28616963轉18 許主任)。 五、經本校於「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各資料庫查有不適任資歷者,一律不予錄取,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身分,當事人不得異議【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規定辦理】。 六、本校備有單身職務宿舍,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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