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組長
公告日 | 114/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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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21 ~ 114/05/2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
職稱 | 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本校(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51號) |
工作內容 | (一)現金收支:出納各項收款、付款、簽發支票之登錄及保管。 (二)零用金保管:零用金保管付款及請撥歸墊業務處理。 (三)開立收據:自行收納之各種收入暨教育儲蓄專戶之收據。 (四)保管及提領作業:有價證券保管暨廠商保證、保固有價證券收退處理。 (五)銀行往來之對帳:複核銀行每日往來交易帳務。 (六)註冊費、重補修、技藝訓練班…等各類費用製單收款業務。 (七)學生註冊、休(轉)學及各類收款退費案件處理。 (八)配合各處室業務相關支付費用核銷作業。 (九) 編製報表:現金結存日報表、差額解釋表及相關經費表冊。 (十)其他出納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於報名截止日前,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現職公務人員,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 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暨工作職務調整、輪調等。 (五)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具WORD、EXCEL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七)具有採購證照及庶務相關工作經驗者(熟悉政府採購法、持有採購專業證照、曾受採購法相關研習訓練)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相關:07-7462602#811盧小姐 工作相關:07-7462602#430潘組長 (二)請務必詳閱本校簡章,如需可編輯檔案,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下載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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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1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現金收支:出納各項收款、付款、簽發支票之登錄及保管。 (二)零用金保管:零用金保管付款及請撥歸墊業務處理。 (三)開立收據:自行收納之各種收入暨教育儲蓄專戶之收據。 (四)保管及提領作業:有價證券保管暨廠商保證、保固有價證券收退處理。 (五)銀行往來之對帳:複核銀行每日往來交易帳務。 (六)註冊費、重補修、技藝訓練班…等各類費用製單收款業務。 (七)學生註冊、休(轉)學及各類收款退費案件處理。 (八)配合各處室業務相關支付費用核銷作業。 (九) 編製報表:現金結存日報表、差額解釋表及相關經費表冊。 (十)其他出納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於報名截止日前,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現職公務人員,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 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暨工作職務調整、輪調等。 (五)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具WORD、EXCEL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七)具有採購證照及庶務相關工作經驗者(熟悉政府採購法、持有採購專業證照、曾受採購法相關研習訓練)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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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相關:07-7462602#811盧小姐 工作相關:07-7462602#430潘組長 (二)請務必詳閱本校簡章,如需可編輯檔案,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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