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
約聘住院醫師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25 ~ 113/11/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
職稱 約聘住院醫師
職系
職等 聘用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斗六院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79號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虎尾院區:632雲林縣虎尾鎮學府路94號
工作內容 社區及家庭醫學部醫療業務
資格條件 詳情請至本院首頁人才招募項下查詢 名額1名 甄選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2.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醫學系畢業,如持國外學歷者,應先經查驗。 3.具國內醫師證書。
聯絡方式 詳情請至本院首頁人才招募項下查詢 檢附證件 1.甄選報名表及學經歷、證照查核授權書(請至本院網站下載:認識台大--醫院組織--人事室--甄選報名表及同意書) 2.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2份。(請至本院網站下載:認識台大--醫院組織--人事室--公務人員履歷表,最後一頁務必簽名及蓋私章。)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件應翻譯成中文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5.醫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醫師證書影本。 7.相關服務經歷證明。 報名日期:自民國113年11月25日起至民國113年11月29日止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或親自送達,並請於113年11月29日17時前(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寄(送)答本院收發室收 (信封註明應徵職稱社區及家庭醫學部第2年約聘住院醫師) 收件地址:臺大醫院雲林分院(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七九號) 聯絡電話:(05)5323911轉560420 面試日期:另行通知 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備註 一、請應徵者務必下載使用最新版之甄選報名表,並親自於報名表上簽名或蓋章(若以電腦繕打者,視為資格不符),且應附證件需繳齊。未依規定完整填具甄選報名表及繳驗證件者,視為資格不符,取消應試資格,本院不另行通知補件,恕不退件。 二、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第1項規定,報名人員與應徵職務之單位各級主管非屬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始得進用。 四、面試結果之正取、儲備或備取人員,自本院公告正式錄用之翌日起算三日內,應以電話或傳真回覆確認願意到本院任職,若無意願任職應於正式錄用之翌日起算三日內簽署放棄錄取聲明,以上如有逾期即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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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5 ~ 113/11/29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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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

職稱

約聘住院醫師

職系

職等

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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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工作內容

社區及家庭醫學部醫療業務

資格條件

詳情請至本院首頁人才招募項下查詢 名額1名 甄選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2.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醫學系畢業,如持國外學歷者,應先經查驗。 3.具國內醫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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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請至本院首頁人才招募項下查詢 檢附證件 1.甄選報名表及學經歷、證照查核授權書(請至本院網站下載:認識台大--醫院組織--人事室--甄選報名表及同意書) 2.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2份。(請至本院網站下載:認識台大--醫院組織--人事室--公務人員履歷表,最後一頁務必簽名及蓋私章。)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件應翻譯成中文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5.醫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醫師證書影本。 7.相關服務經歷證明。 報名日期:自民國113年11月25日起至民國113年11月29日止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或親自送達,並請於113年11月29日17時前(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寄(送)答本院收發室收 (信封註明應徵職稱社區及家庭醫學部第2年約聘住院醫師) 收件地址:臺大醫院雲林分院(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七九號) 聯絡電話:(05)5323911轉560420 面試日期:另行通知 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備註 一、請應徵者務必下載使用最新版之甄選報名表,並親自於報名表上簽名或蓋章(若以電腦繕打者,視為資格不符),且應附證件需繳齊。未依規定完整填具甄選報名表及繳驗證件者,視為資格不符,取消應試資格,本院不另行通知補件,恕不退件。 二、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第1項規定,報名人員與應徵職務之單位各級主管非屬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始得進用。 四、面試結果之正取、儲備或備取人員,自本院公告正式錄用之翌日起算三日內,應以電話或傳真回覆確認願意到本院任職,若無意願任職應於正式錄用之翌日起算三日內簽署放棄錄取聲明,以上如有逾期即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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