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科員
| 公告日 | 114/05/21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20 ~ 114/05/27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南投縣 |
| 工作地點 | 南投市光華路6號 |
| 工作內容 | 1、辦理財務、勞務、工程之採購業務。 2、辦理土地與建物之管理及所屬機關財產案件之審核。 3、辦理勞務外包業務之請購與管理。 4、辦理公務車輛之調派、維護與管理。 5、辦理辦公廳舍維修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基本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含) 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 各款情事之一者。 4、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二)優先條件 1、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證照者尤佳。 2、具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書尤佳。 |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用期間不得逾5個月,並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49)2347718廖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科員
114/03/26~114/04/02
|
公告日期
114/05/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0 ~ 114/05/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財務、勞務、工程之採購業務。 2、辦理土地與建物之管理及所屬機關財產案件之審核。 3、辦理勞務外包業務之請購與管理。 4、辦理公務車輛之調派、維護與管理。 5、辦理辦公廳舍維修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含) 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 各款情事之一者。 4、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二)優先條件 1、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證照者尤佳。 2、具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書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用期間不得逾5個月,並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49)2347718廖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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