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5/21
刊登起迄日 114/05/20 ~ 114/05/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宜蘭縣宜蘭市泰山路65號)
工作內容 1.工作內容:(1)營所稅審查。(2)其他交辦事項。 2.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預計114年12月31日,留職停薪人員如提前回職復薪則僱用至回職復薪前一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契約,不得以其他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5.月支報酬:薪資新台幣38,948元(約僱5等280薪點)。 6.其他: 限財稅金融相關科系畢業(財稅、財務金融、財政學、經濟、會計、統計、國際貿易、企業管理、銀行保險、銀行管理、財經法律等)。 ※非相關科系者,須修習經濟、會計、統計、財稅、民法、財務管理、商事法、稅務法規、保險學、投資學等科目合計20學分以上,並檢附成績單俾利審查。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需含照片、基本資料、經歷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5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人事室施小姐收,聯絡電話03-9357201分機2602(地址:260009宜蘭縣宜蘭市泰山路65號3樓,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營所遺贈稅課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或未獲初審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次徵才自應徵者本人蒐集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分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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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0 ~ 114/05/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1.工作內容:(1)營所稅審查。(2)其他交辦事項。 2.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預計114年12月31日,留職停薪人員如提前回職復薪則僱用至回職復薪前一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契約,不得以其他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5.月支報酬:薪資新台幣38,948元(約僱5等280薪點)。 6.其他: 限財稅金融相關科系畢業(財稅、財務金融、財政學、經濟、會計、統計、國際貿易、企業管理、銀行保險、銀行管理、財經法律等)。 ※非相關科系者,須修習經濟、會計、統計、財稅、民法、財務管理、商事法、稅務法規、保險學、投資學等科目合計20學分以上,並檢附成績單俾利審查。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需含照片、基本資料、經歷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5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人事室施小姐收,聯絡電話03-9357201分機2602(地址:260009宜蘭縣宜蘭市泰山路65號3樓,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營所遺贈稅課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或未獲初審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次徵才自應徵者本人蒐集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分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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