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內湖高級中學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25 ~ 113/1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中學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台北市內湖區文德路218號
工作內容 (一) 協助出納組處理業務(加班費、工作費發放及銀行繳款、各項費用繳納)。 (二) 學雜費製單代收及解繳事宜。 (三) 協助代收各項費用及收據、報表製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e-mail)等基本應用處理能力,品性端正、無不良嗜好、工作認真、且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四)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聯絡方式 採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意者於113年12月2日(星期一)下午17時前在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我要應徵→註冊→登入,點選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後,選擇本職缺報名,並完成報名相關表件上傳。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5 ~ 113/1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中學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協助出納組處理業務(加班費、工作費發放及銀行繳款、各項費用繳納)。 (二) 學雜費製單代收及解繳事宜。 (三) 協助代收各項費用及收據、報表製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e-mail)等基本應用處理能力,品性端正、無不良嗜好、工作認真、且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四)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聯絡方式

採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意者於113年12月2日(星期一)下午17時前在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我要應徵→註冊→登入,點選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後,選擇本職缺報名,並完成報名相關表件上傳。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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