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約僱稽查員(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優先進用原住民)

公告日 114/05/21
刊登起迄日 114/05/20 ~ 114/06/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約僱稽查員(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優先進用原住民)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本局醫事管理科
工作內容 辦理醫事管理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尤佳。 三、本次甄選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4條比例進用原則之規定,將優先進用具原住民身分者。
聯絡方式 月薪資︰約僱5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次年續僱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三、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檔案: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2、簡歷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聘僱人員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貼相片,經歷欄請分項填列工作經歷)。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身分者請附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4、畢業證書影本。5、符合資格條件之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醫管科約僱稽查員)請於報名截止日114年6月11日17時前送達本局人事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賴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考試方式︰面試100% 五、初審通知︰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挑選合適者,預計於114年6月13日前在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六、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 (一)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該期間有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三)本案為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始能到職,如屆時原職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若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八、聯絡人:人事室賴小姐 電話:(03)3340935轉280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稽查員
114/04/30~1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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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稽查員
114/04/10~11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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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18~11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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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20~11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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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稽查員
114/01/03~11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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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0 ~ 114/06/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職稱

約僱稽查員(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優先進用原住民)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本局醫事管理科

工作內容

辦理醫事管理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尤佳。 三、本次甄選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4條比例進用原則之規定,將優先進用具原住民身分者。

聯絡方式

月薪資︰約僱5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次年續僱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三、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檔案: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2、簡歷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聘僱人員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貼相片,經歷欄請分項填列工作經歷)。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具原住民身分者請附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4、畢業證書影本。5、符合資格條件之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醫管科約僱稽查員)請於報名截止日114年6月11日17時前送達本局人事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賴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考試方式︰面試100% 五、初審通知︰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挑選合適者,預計於114年6月13日前在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六、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 (一)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該期間有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三)本案為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始能到職,如屆時原職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若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八、聯絡人:人事室賴小姐 電話:(03)3340935轉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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