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A650050

公告日 114/05/21
刊登起迄日 114/05/20 ~ 114/06/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A650050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工作內容 1.辦理休閒農業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機車或汽車駕照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雙軌制,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應徵: (一)採通訊報名:請檢具資料(以A4紙張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及自傳並親自簽名)。2.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及汽機車駕照等影本(無駕照則免附)。請於114年6月2日下班前親自送達或寄達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農業局人事室收(114年6月2日以後寄達者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休農科約僱職代(A650050)」及白天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 (二) 採電子報名: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應上傳之證明文件: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及汽機車駕照等影本(無駕照則免附)。 二、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4月6日止(如留職停薪人員期滿或提前回職復薪則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薪資待遇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計算,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其他個人自付費用)。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2名,備取保留時間為3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網站。 三、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劉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415林科長。 備註: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欲退件請檢附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恕不退回)。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0 ~ 114/06/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A650050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辦理休閒農業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機車或汽車駕照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雙軌制,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應徵: (一)採通訊報名:請檢具資料(以A4紙張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及自傳並親自簽名)。2.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及汽機車駕照等影本(無駕照則免附)。請於114年6月2日下班前親自送達或寄達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農業局人事室收(114年6月2日以後寄達者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休農科約僱職代(A650050)」及白天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 (二) 採電子報名: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應上傳之證明文件: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及汽機車駕照等影本(無駕照則免附)。 二、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4月6日止(如留職停薪人員期滿或提前回職復薪則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薪資待遇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計算,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其他個人自付費用)。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2名,備取保留時間為3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網站。 三、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劉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415林科長。 備註: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欲退件請檢附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恕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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