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專任教師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0/24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職稱 專任教師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本校(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
工作內容 ■備註︰ 一、以上應徵之「一般資格條件」及「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須於公告截止日前(114年1月17日)已具有博士學位或教育部核頒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佐證資料。 二、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新聘專任教師如教授專業或技術科目者,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中有關「實務工作經驗」之審核,本校將依教育部訂定公布「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三、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月17日止截止收件。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書面方式報名,收件至報名截止日止。 (一)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請寄送至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 (二)親送方式報名: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 ※應檢附之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五、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12本校人事室朱小姐。 六、應徵信封右上角請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單位/領域」;符合資格者由徵聘單位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如未獲錄取而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七、獲聘為本校教師後,如學校因教學需要調整教師任教單位時,應無異議接受。 八、報名需繳送表件︰(各徵聘單位另有資料需求者,請依其需求辦理) (一)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詳細註明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新聘專任教師應徵人員資料簡表。 (三)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含教師資格證書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須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及教師資格證書始予採認。 (四)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 (五)現職工作佐證文件(國外任職證明文件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六)檢附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須於公告截止日前之實務工作經驗始予採認) (七)其他有利於聘審之資格證明文件。 (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一 ~ 八)項資料請勿膠封,使用長尾夾固定成冊即可※※ 九、前述第八項(1、2款)所需之「個人基本資料表」、「新聘專任教師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表格,刊登於本校首頁(網址:https://wp.npust.edu.tw/)點選「徵才資訊」及人事室網站首頁(網址https://personnel.npust.edu.tw/)最新消息、徵才求職,請自行下載相關表格使用;其中有關「新聘專任教師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請另行以E-mail方式逕傳送以下相關系、所承辦人: 項目/系所/郵件信箱 (一)植物醫學系[email protected] (二)動物科學與畜產系[email protected] (三)環境工程與科學系[email protected] (四)資訊管理系[email protected] (五)農企業管理系[email protected] 十、請應徵者詳閱「本校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確認同意相關事項後簽名,並隨同履歷資料繳件。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14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專任教師」公告(植醫系/動畜系/環工系/資管系/農企系)–[2025-1-17] (自114年8月1日起聘) 公告日期:113年10月24日 ------------------------------- ■徵聘單位:植物醫學系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2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國內外植物病理學相關領域正式博士學位證書,或植物病理學相關領域之助理教授(含)以上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證書。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需具植物病理學專長。 2.需具中英文授課能力。 3.具備一年以上之全職實務工作經驗者(自碩士畢業起計算)。 4.具有真菌學或植物線蟲學專長尤佳。 5.具有田間實務經驗者尤佳。 ------------------------------------------- ■徵聘單位:動物科學與畜產系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具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經濟動物飼養管理、經濟動物繁殖管理、畜產遺傳育種或畜產品加工等相關專長領域。 2.具英語授課能力。 3.具一年以上任教領域相關之實務經驗(自碩士畢業起算)。 -------------------------------------------- ■徵聘單位:環境工程與科學系(環保相關之智慧化、碳中和、綠能、新興技術領域)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3名 ■一般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者。 2.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須提供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國內外大學環境工程系、環境科學系或相關系所。 2.具備環保相關業界1年以上全職實務經驗,且能配合英文授課及論文指導。 3.負責本系專業課程及支援本校普通化學課程、普通化學實驗課程及其他相關化學課程教學。 4.需配合學校行政事務。 5.專長領域需與下列相關 (1)與環保相關之AI及辨識模式等應用、環工智慧化運用與環境先進技術等。 (2)碳通量量測技術、碳捕捉、碳中和技術、綠能與低碳化技術等。 (3)循環經濟、資源化再利用、SRF與廢棄物再利用等。 (4)環境新技術及環境新研究領域等。 6.應提供申請文件: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學位證書(含學士、碩士、博士)、歷年成績單(含學士、碩士、博士)、經歷證件。 (3)歷年研究著作目錄。 (4)代表著作2~3篇。 (5)推薦信函2封。 (6)已完成及執行中的(研究)計畫與未來研究方向簡述。 (7)可開授課程名稱及內容。 -------------------------------------------- ■徵聘單位:資訊管理系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相關領域國內、外博士學位或具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資訊工程、資訊管理、商業管理相關專長,以人工智慧、企業(資訊)倫理、永續發展(ESG)為佳。 2.具有英語授課能力。 3.具備一年(含)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實務工作經驗(含博士後研究)或執行產學合作計畫(含政府部門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如國科會計畫、農業部計畫等)並請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前述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依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 ■徵聘單位:農企業管理系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備農業相關專長領域者,以農業智慧生產技術尤佳。 2.具備農企業相關業界1年以上全職實務經驗,良好產業關係、及能全英文授課與指導外籍學生專題、論文之研究與寫作者尤佳。 3.具備國際交流經驗,並且曾執行跨國研究計畫者尤佳。 4. 檢具履歷、修課成績(含大學、碩士、博士)、近5年著作與研究計畫案目錄、未來5年研究發展方向或構想、曾任教科目與可任教科目。 --------------------------------------
聯絡方式 十一、獲得本校系(所、中心、室)教評會推薦聘任,但未具教育部核頒擬聘任職級之教師資格證書者,請俟系(所、中心、室)電話通知後,備齊「取得送審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之專門著作(作品、成就證明及技術報告),含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合計至多五件(送審講師、助理教授資格者,尚得以學位論文代替代表著作,如為國外學歷者,請併附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及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合訂本一式五份,並寄送至本校辦理外審作業;未依通知時限繳送著作辦理外審者,不予聘任。送審後著作恕不退還。 十二、本校聘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第5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或不適任情形之紀錄。 十三、依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第8條規定略以,新聘教師應公開甄選,各系擬聘一名,需提送二至三人,…,應徵教師人數未達二人時,應簽請原公告延長,若連同第二次延長公告應徵教師人數仍未達二人時,應經系教評會重新檢視徵才專業領域或擬聘職級公告內容之適切性,並簽奉校長核定後重新公告之。各次徵才公告期間所有應徵教師應合併辦理,合併後應徵教師人數須達二人以上,始得進行初審工作。通過初審人數未達二人,應依前揭程序重新公告,公告期間至少二週為原則,已通過初審資格者應予保留。 十四、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二)本校首頁網址https://wp.npust.edu.tw/點選「求才資訊」。 (三)本校人事室網址https://personnel.npust.edu.tw/點選「最新消息」/「徵才求職區」。 (四)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home109/index.aspx點選「找工作」。 (五)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網址https://tjn.moe.edu.tw/EduJin/點選「職缺訊息」。 (六)國科會網址https://www.nstc.gov.tw/點選「動態資訊」/「求才訊息」。 <<** 詳細內容請依人事室網站公告內容為基準 **>> <<** 相關報名表格請至人事室網站最新消息及徵才求職區下載 **>> <<** 人事室網址https://personnel.npust.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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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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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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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24 ~ 114/01/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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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專任教師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備註︰ 一、以上應徵之「一般資格條件」及「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須於公告截止日前(114年1月17日)已具有博士學位或教育部核頒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佐證資料。 二、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新聘專任教師如教授專業或技術科目者,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中有關「實務工作經驗」之審核,本校將依教育部訂定公布「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三、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1月17日止截止收件。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書面方式報名,收件至報名截止日止。 (一)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請寄送至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 (二)親送方式報名: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 ※應檢附之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五、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12本校人事室朱小姐。 六、應徵信封右上角請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單位/領域」;符合資格者由徵聘單位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如未獲錄取而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七、獲聘為本校教師後,如學校因教學需要調整教師任教單位時,應無異議接受。 八、報名需繳送表件︰(各徵聘單位另有資料需求者,請依其需求辦理) (一)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詳細註明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新聘專任教師應徵人員資料簡表。 (三)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含教師資格證書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須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及教師資格證書始予採認。 (四)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 (五)現職工作佐證文件(國外任職證明文件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六)檢附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須於公告截止日前之實務工作經驗始予採認) (七)其他有利於聘審之資格證明文件。 (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一 ~ 八)項資料請勿膠封,使用長尾夾固定成冊即可※※ 九、前述第八項(1、2款)所需之「個人基本資料表」、「新聘專任教師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表格,刊登於本校首頁(網址:https://wp.npust.edu.tw/)點選「徵才資訊」及人事室網站首頁(網址https://personnel.npust.edu.tw/)最新消息、徵才求職,請自行下載相關表格使用;其中有關「新聘專任教師應徵人員資料簡表」,請另行以E-mail方式逕傳送以下相關系、所承辦人: 項目/系所/郵件信箱 (一)植物醫學系[email protected] (二)動物科學與畜產系[email protected] (三)環境工程與科學系[email protected] (四)資訊管理系[email protected] (五)農企業管理系[email protected] 十、請應徵者詳閱「本校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確認同意相關事項後簽名,並隨同履歷資料繳件。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14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專任教師」公告(植醫系/動畜系/環工系/資管系/農企系)–[2025-1-17] (自114年8月1日起聘) 公告日期:113年10月24日 ------------------------------- ■徵聘單位:植物醫學系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2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國內外植物病理學相關領域正式博士學位證書,或植物病理學相關領域之助理教授(含)以上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證書。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需具植物病理學專長。 2.需具中英文授課能力。 3.具備一年以上之全職實務工作經驗者(自碩士畢業起計算)。 4.具有真菌學或植物線蟲學專長尤佳。 5.具有田間實務經驗者尤佳。 ------------------------------------------- ■徵聘單位:動物科學與畜產系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具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經濟動物飼養管理、經濟動物繁殖管理、畜產遺傳育種或畜產品加工等相關專長領域。 2.具英語授課能力。 3.具一年以上任教領域相關之實務經驗(自碩士畢業起算)。 -------------------------------------------- ■徵聘單位:環境工程與科學系(環保相關之智慧化、碳中和、綠能、新興技術領域)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3名 ■一般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者。 2.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須提供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國內外大學環境工程系、環境科學系或相關系所。 2.具備環保相關業界1年以上全職實務經驗,且能配合英文授課及論文指導。 3.負責本系專業課程及支援本校普通化學課程、普通化學實驗課程及其他相關化學課程教學。 4.需配合學校行政事務。 5.專長領域需與下列相關 (1)與環保相關之AI及辨識模式等應用、環工智慧化運用與環境先進技術等。 (2)碳通量量測技術、碳捕捉、碳中和技術、綠能與低碳化技術等。 (3)循環經濟、資源化再利用、SRF與廢棄物再利用等。 (4)環境新技術及環境新研究領域等。 6.應提供申請文件: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學位證書(含學士、碩士、博士)、歷年成績單(含學士、碩士、博士)、經歷證件。 (3)歷年研究著作目錄。 (4)代表著作2~3篇。 (5)推薦信函2封。 (6)已完成及執行中的(研究)計畫與未來研究方向簡述。 (7)可開授課程名稱及內容。 -------------------------------------------- ■徵聘單位:資訊管理系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相關領域國內、外博士學位或具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資訊工程、資訊管理、商業管理相關專長,以人工智慧、企業(資訊)倫理、永續發展(ESG)為佳。 2.具有英語授課能力。 3.具備一年(含)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實務工作經驗(含博士後研究)或執行產學合作計畫(含政府部門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如國科會計畫、農業部計畫等)並請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前述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依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 ■徵聘單位:農企業管理系 ■徵聘職稱:助理教授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備農業相關專長領域者,以農業智慧生產技術尤佳。 2.具備農企業相關業界1年以上全職實務經驗,良好產業關係、及能全英文授課與指導外籍學生專題、論文之研究與寫作者尤佳。 3.具備國際交流經驗,並且曾執行跨國研究計畫者尤佳。 4. 檢具履歷、修課成績(含大學、碩士、博士)、近5年著作與研究計畫案目錄、未來5年研究發展方向或構想、曾任教科目與可任教科目。 --------------------------------------

聯絡方式

十一、獲得本校系(所、中心、室)教評會推薦聘任,但未具教育部核頒擬聘任職級之教師資格證書者,請俟系(所、中心、室)電話通知後,備齊「取得送審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之專門著作(作品、成就證明及技術報告),含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合計至多五件(送審講師、助理教授資格者,尚得以學位論文代替代表著作,如為國外學歷者,請併附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及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合訂本一式五份,並寄送至本校辦理外審作業;未依通知時限繳送著作辦理外審者,不予聘任。送審後著作恕不退還。 十二、本校聘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及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第5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或不適任情形之紀錄。 十三、依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第8條規定略以,新聘教師應公開甄選,各系擬聘一名,需提送二至三人,…,應徵教師人數未達二人時,應簽請原公告延長,若連同第二次延長公告應徵教師人數仍未達二人時,應經系教評會重新檢視徵才專業領域或擬聘職級公告內容之適切性,並簽奉校長核定後重新公告之。各次徵才公告期間所有應徵教師應合併辦理,合併後應徵教師人數須達二人以上,始得進行初審工作。通過初審人數未達二人,應依前揭程序重新公告,公告期間至少二週為原則,已通過初審資格者應予保留。 十四、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二)本校首頁網址https://wp.npust.edu.tw/點選「求才資訊」。 (三)本校人事室網址https://personnel.npust.edu.tw/點選「最新消息」/「徵才求職區」。 (四)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home109/index.aspx點選「找工作」。 (五)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網址https://tjn.moe.edu.tw/EduJin/點選「職缺訊息」。 (六)國科會網址https://www.nstc.gov.tw/點選「動態資訊」/「求才訊息」。 <<** 詳細內容請依人事室網站公告內容為基準 **>> <<** 相關報名表格請至人事室網站最新消息及徵才求職區下載 **>> <<** 人事室網址https://personnel.npust.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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