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聘用技士
公告日 | 114/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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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21 ~ 114/06/0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政府 |
職稱 | 聘用技士 |
職系 | 無 |
職等 | 聘用六等344薪點(47,850元) |
縣市 | 基隆市, 新竹縣 |
工作地點 |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工務處) |
工作內容 | 1.辦理學校新建工程。(A680360職務代理人) 2.辦理區段徵收工程。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4.諳客語尤佳。 |
聯絡方式 |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聘用六等344薪點47,850元)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工務處張科長(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2650)。 4、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李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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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1 ~ 114/06/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政府
職稱
聘用技士
職系
無
職等
聘用六等344薪點(47,850元)
縣市
基隆市, 新竹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學校新建工程。(A680360職務代理人) 2.辦理區段徵收工程。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4.諳客語尤佳。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聘用六等344薪點47,850元)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工務處張科長(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2650)。 4、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李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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