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區公館國民小學
組長

公告日 114/05/21
刊登起迄日 114/05/21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公館國民小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1巷68弄2號(臺北市大安區公館國小)
工作內容 (一)各項事務章則之擬訂事項。 (二)辦理佈置校舍場所及美化、綠化環境事項。 (三)校舍管理維護、修繕以及場地開放事項。 (四)協助各項工程、設備與辦公用品採購相關事項。 (五)管理及分配工友及校警工作事項。 (六)辦理校園各項公共安全檢查事項。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有法定任用資格,且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並符合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 (二)銓敘審定薦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四)具備Word、Excel、Internet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五)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或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02-27351734#250,人事室劉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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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1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公館國民小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各項事務章則之擬訂事項。 (二)辦理佈置校舍場所及美化、綠化環境事項。 (三)校舍管理維護、修繕以及場地開放事項。 (四)協助各項工程、設備與辦公用品採購相關事項。 (五)管理及分配工友及校警工作事項。 (六)辦理校園各項公共安全檢查事項。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有法定任用資格,且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並符合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 (二)銓敘審定薦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四)具備Word、Excel、Internet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五)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或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02-27351734#250,人事室劉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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