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林內鄉公所
市場管理員

公告日 114/05/21
刊登起迄日 114/05/21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林內鄉公所
職稱 市場管理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雲林縣林內鄉公所(雲林縣林內鄉林中村中正路340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市場管理、工商業及度量衡管理、路燈及公園管理、觀光及違建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晉升官等訓練合格)及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須具備服務熱忱及配合節日加班。 五、具機車或汽車駕照、市場管理經驗及採購證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報名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個人資料之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2.應徵職缺:查詢並於本職缺勾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3.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DK: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以下附件: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具留職停薪經歷者,請檢附相關銓審資料)、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本所得視實際需要辦理面談。 三、本案得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另未獲遴用者,不另行通知。 四、對本次公開徵才公告事項有疑問者,請洽本所人事室(05-5892001分機208或207)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市場管理員
114/04/24~11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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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管理員
114/02/18~11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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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1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林內鄉公所

職稱

市場管理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市場管理、工商業及度量衡管理、路燈及公園管理、觀光及違建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晉升官等訓練合格)及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須具備服務熱忱及配合節日加班。 五、具機車或汽車駕照、市場管理經驗及採購證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報名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1.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個人資料之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2.應徵職缺:查詢並於本職缺勾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3.完成授權後,後續另逕至DK: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以下附件:最高學歷、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具留職停薪經歷者,請檢附相關銓審資料)、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本所得視實際需要辦理面談。 三、本案得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另未獲遴用者,不另行通知。 四、對本次公開徵才公告事項有疑問者,請洽本所人事室(05-5892001分機208或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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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管理員
114/04/24~11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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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管理員
114/02/18~11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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