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視察

公告日 114/05/21
刊登起迄日 114/05/21 ~ 114/05/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職稱 視察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事室(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
工作內容 辦理人事行政業務。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經銓敘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有案,且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4.具有人事行政工作經驗3年以上。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4年5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PDF檔案資料。 2.非現職人員如無法使用上開系統應徵者,請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並先以電話通知承辦人將以紙本投件),檢附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最後在職職務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佐證資料,郵寄本署人事室張小姐收(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並註明姓名、應徵單位(人事室)、職稱、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帳號;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3.本署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及錄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4.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職缺洽詢電話:02-27877921張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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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1 ~ 114/05/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職稱

視察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人事行政業務。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經銓敘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有案,且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4.具有人事行政工作經驗3年以上。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4年5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PDF檔案資料。 2.非現職人員如無法使用上開系統應徵者,請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並先以電話通知承辦人將以紙本投件),檢附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最後在職職務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佐證資料,郵寄本署人事室張小姐收(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並註明姓名、應徵單位(人事室)、職稱、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帳號;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3.本署先以書面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及錄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4.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職缺洽詢電話:02-27877921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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