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
約聘職代

公告日 114/05/22
刊登起迄日 114/05/21 ~ 114/05/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聘職代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轄區
工作內容 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及上級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具地籍測量專業訓練或任地政、地籍測量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三) 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無國籍法第20條規定情形。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情形。 (五) 男女不拘。
聯絡方式 (一)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5月29日前檢附個人履歷表,含二吋脫帽正面照片、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個人經歷、自我介紹等,寄至本所辦理報名(地址: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聯絡電話:04-25886008分機57,證明文件請用影本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 (二)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正取人員經機關通知錄取,應於通知後3日內完成報到程序。 (四)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六)月薪:約新臺幣30,602元。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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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3/12/05~1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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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1 ~ 114/05/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聘職代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及上級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具地籍測量專業訓練或任地政、地籍測量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三) 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無國籍法第20條規定情形。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情形。 (五) 男女不拘。

聯絡方式

(一)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5月29日前檢附個人履歷表,含二吋脫帽正面照片、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個人經歷、自我介紹等,寄至本所辦理報名(地址: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聯絡電話:04-25886008分機57,證明文件請用影本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 (二)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正取人員經機關通知錄取,應於通知後3日內完成報到程序。 (四)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六)月薪:約新臺幣30,6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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