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辦事員
公告日 | 114/05/22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21 ~ 114/05/2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兒少福利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現職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局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調派令、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及最近一筆銓審函或其他相關資料等影本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7-3373413蕭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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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1 ~ 114/05/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兒少福利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現職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局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調派令、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及最近一筆銓審函或其他相關資料等影本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7-3373413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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