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
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5/22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21 ~ 114/05/3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中央大學 |
| 職稱 | 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無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本校總務處營繕組(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
| 工作內容 |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 二、工作內容: 1.營繕工程採購相關業務。 2.管轄例行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需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考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為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薪資34,960元/月,碩士學歷薪資40,335元/月)。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
| 資格條件 |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不限科系,土木工程或建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歡迎大學新鮮人應徵本職缺。 |
| 聯絡方式 |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5月30日前將下列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總務處營繕組專任人員-求職者姓名」。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聯絡人:電話:03-4227151分機57321,林組長。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
| 聯絡Email |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5/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1 ~ 114/05/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職稱
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 二、工作內容: 1.營繕工程採購相關業務。 2.管轄例行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需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自起聘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考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為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薪資34,960元/月,碩士學歷薪資40,335元/月)。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資格條件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不限科系,土木工程或建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歡迎大學新鮮人應徵本職缺。
聯絡方式
【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5月30日前將下列文件以電子郵件寄送至用人單位連絡人信箱([email protected]),如需確認應徵文件是否寄達,請自行於上班時間致電聯絡人確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總務處營繕組專任人員-求職者姓名」。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聯絡人:電話:03-4227151分機57321,林組長。 四、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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