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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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21 ~ 114/06/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 |
工作內容 | 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含)以上會計及其相關系所畢業。 (二)具公務會計工作經驗,熟諳會計審計相關法規及Writer、Calc等電腦應用軟體之運用與操作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於114年6月2日前(郵戳為憑),將履歷表(含基本資料、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簡要自述等並簽名)及最高學歷等相關資料影本以掛號郵寄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主計室邱小姐收(如親遞者請送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收發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主計室職務代理人員職務」)。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並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3個月),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有疑問請電(02)27718121轉分機2305邱小姐。 (三)本職缺係現職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自114年5月27日起至115年1月29日止】,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復職日前一日止(惟僱用期間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即予解僱,期滿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每月薪資報酬為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整。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5/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1 ~ 114/06/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專(含)以上會計及其相關系所畢業。 (二)具公務會計工作經驗,熟諳會計審計相關法規及Writer、Calc等電腦應用軟體之運用與操作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4年6月2日前(郵戳為憑),將履歷表(含基本資料、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簡要自述等並簽名)及最高學歷等相關資料影本以掛號郵寄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主計室邱小姐收(如親遞者請送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收發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主計室職務代理人員職務」)。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並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3個月),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有疑問請電(02)27718121轉分機2305邱小姐。 (三)本職缺係現職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自114年5月27日起至115年1月29日止】,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復職日前一日止(惟僱用期間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即予解僱,期滿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每月薪資報酬為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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