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永樂國民小學
幹事

公告日 114/05/22
刊登起迄日 114/05/21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永樂國民小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永樂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266號)
工作內容 (一)綜理公文收發、繕校、查催、歸檔、監印、登記與大事記之彙編及校務會議通知、資料整理、紀錄等文書相關業務。 (二)檔案整理、文書查詢、管制及考核。 (三)辦理校務推展、校長交接彙辦事項、學校活動邀請函、謝(祝)函寄發簽收登記及處理行政程序法相關事項。 (四)財產設備管理、清查、盤點與調配。 (五)協助處理總務處相關工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規定,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無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若現職職系依據「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核與綜合行政職系,係屬同職組並得單向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相關職系亦可。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工作及職務者。 (四)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 起公訴情事者。 (五)具備能力: 1.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ord、Excel、E-MAIL、網際網路應用及公文作業系統等。 2.熟悉文書工作及學校行政知能,並需配合學校業務實施職期輪調。 3.熟悉政府採購法、持有採購專業證照、曾受採購法相關研習訓練合格者尤佳。 (六)須具身心障礙手冊(需於有效期內)。
聯絡方式 應徵報名問題請洽人事室02-25534882#104人事室陳主任。業務內容請逕洽總務處02-25534882轉401林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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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1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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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綜理公文收發、繕校、查催、歸檔、監印、登記與大事記之彙編及校務會議通知、資料整理、紀錄等文書相關業務。 (二)檔案整理、文書查詢、管制及考核。 (三)辦理校務推展、校長交接彙辦事項、學校活動邀請函、謝(祝)函寄發簽收登記及處理行政程序法相關事項。 (四)財產設備管理、清查、盤點與調配。 (五)協助處理總務處相關工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規定,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無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若現職職系依據「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核與綜合行政職系,係屬同職組並得單向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相關職系亦可。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工作及職務者。 (四)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 起公訴情事者。 (五)具備能力: 1.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ord、Excel、E-MAIL、網際網路應用及公文作業系統等。 2.熟悉文書工作及學校行政知能,並需配合學校業務實施職期輪調。 3.熟悉政府採購法、持有採購專業證照、曾受採購法相關研習訓練合格者尤佳。 (六)須具身心障礙手冊(需於有效期內)。

聯絡方式

應徵報名問題請洽人事室02-25534882#104人事室陳主任。業務內容請逕洽總務處02-25534882轉401林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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