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定期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5/22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22 ~ 114/06/0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
職稱 | 定期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屏東市林森路48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第二期計畫」勘清查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土木、測量、土地管理、建築、地政、水利、營建、水土保持、森林等相關科系。 (二)具測繪相關實務經驗,或測量相關證照尤佳。 (三)具國有財產管理相關服務經驗尤佳。 (四)認真負責、積極主動。 (五)熟稔文書處理等電腦操作技能。 (六)具重型機車駕照。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同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應檢具履歷表(應含自傳,並請務必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及詳列實務經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等影本,於有效期間內(郵戳為憑)郵寄至屏東市林森路48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屏東辦事處人事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勘查人員」,或親自送達辦事處總收文處,逾期不予受理。 (二)經書面審查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應檢具資料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如有疑問,請電洽:08-7666760分機603林先生。 (五)備註: 1.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將不再僱用。 2.每月薪資報酬為38,60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5/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2 ~ 114/06/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
職稱
定期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第二期計畫」勘清查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土木、測量、土地管理、建築、地政、水利、營建、水土保持、森林等相關科系。 (二)具測繪相關實務經驗,或測量相關證照尤佳。 (三)具國有財產管理相關服務經驗尤佳。 (四)認真負責、積極主動。 (五)熟稔文書處理等電腦操作技能。 (六)具重型機車駕照。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同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應檢具履歷表(應含自傳,並請務必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及詳列實務經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等影本,於有效期間內(郵戳為憑)郵寄至屏東市林森路48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屏東辦事處人事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勘查人員」,或親自送達辦事處總收文處,逾期不予受理。 (二)經書面審查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應檢具資料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如有疑問,請電洽:08-7666760分機603林先生。 (五)備註: 1.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將不再僱用。 2.每月薪資報酬為38,60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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