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工程員

公告日 114/05/22
刊登起迄日 114/05/21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本局捷運第五工務所-原萬大工務所)(未來第五工務所將搬遷至土城區)
工作內容 辦理捷運萬大線業務、工程品質、進度、職安衛督導管理、人民陳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二、最近三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三年內年終考績考列乙等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暨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者。 四、具工地現場施工管理實務經驗者尤佳。 五、具汽機車駕照者。 六、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114年5月21日起至114年5月28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4年5月28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以棄權論。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經面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六、本局業務單位公務人員之專業加給按「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支給,並適用「重大交通工程機關職務加給表」。 七、洽詢電話:(02)22852086轉2320(黃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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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1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捷運萬大線業務、工程品質、進度、職安衛督導管理、人民陳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二、最近三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三年內年終考績考列乙等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暨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者。 四、具工地現場施工管理實務經驗者尤佳。 五、具汽機車駕照者。 六、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114年5月21日起至114年5月28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4年5月28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以棄權論。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經面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六、本局業務單位公務人員之專業加給按「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支給,並適用「重大交通工程機關職務加給表」。 七、洽詢電話:(02)22852086轉2320(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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