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5/23
刊登起迄日 114/05/22 ~ 114/06/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4等250薪點(折合金額34,775元,另須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其他個人自付費用)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413001臺中市霧峰區本堂里大同路20號
工作內容 (一)土木工程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大學以上畢業。 (二)台語普通以上。 (三)身體狀況良好,足以負擔戶外勞動工作。 (四)須具備機車駕照並自備機車。 (五)擅長電腦文書作業。 (六)未具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情事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4)年6月5日(星期四)17時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明文件、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最近三年工作經歷證明、專業訓練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等學經歷證件,送達(寄達)至本所辦理報名,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臺中市霧峰區公所技佐職務代理人(編號A630080)職務」字樣。 五、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所將擇優者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一個月內有效。 (四)應徵報名以本(114)年6月5日(星期四)17時送達(寄達)資料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僱用期限: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由本所保留通知上班時間)。 (六)報名期間:114年5月22日至114年6月5日 寄送地址:413001臺中市霧峰區本堂里大同路20號(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聯絡電話:04-23397128轉711潘先生、712黃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2 ~ 114/06/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4等250薪點(折合金額34,775元,另須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其他個人自付費用)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土木工程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大學以上畢業。 (二)台語普通以上。 (三)身體狀況良好,足以負擔戶外勞動工作。 (四)須具備機車駕照並自備機車。 (五)擅長電腦文書作業。 (六)未具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情事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4)年6月5日(星期四)17時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明文件、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最近三年工作經歷證明、專業訓練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等學經歷證件,送達(寄達)至本所辦理報名,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臺中市霧峰區公所技佐職務代理人(編號A630080)職務」字樣。 五、其他: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所將擇優者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一個月內有效。 (四)應徵報名以本(114)年6月5日(星期四)17時送達(寄達)資料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僱用期限: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由本所保留通知上班時間)。 (六)報名期間:114年5月22日至114年6月5日 寄送地址:413001臺中市霧峰區本堂里大同路20號(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聯絡電話:04-23397128轉711潘先生、712黃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