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視察

公告日 114/05/23
刊登起迄日 114/05/22 ~ 114/05/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
職稱 視察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國家發展委員會產業發展處)
工作內容 一、產業政策之規劃與協調推動,如五大信賴產業、亞洲.矽谷(AI、5G等)相關業務之規劃及協調推動。 二、產業發展之公共建設計畫審議及協調推動。 三、創新產業發展等相關議題之研究分析。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理工、經濟、財金或管理相關科系,碩士以上畢業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符合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具備簡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曾擔任主管經歷者。 四、具電子資通訊或機電等相關產業發展/輔導業務經驗、政策協調溝通能力,能配合需要調整工作內容,具外語能力者尤佳(如有相關證照或英檢成績請檢附)。
聯絡方式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27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審定函及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165997。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2 ~ 114/05/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

職稱

視察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產業政策之規劃與協調推動,如五大信賴產業、亞洲.矽谷(AI、5G等)相關業務之規劃及協調推動。 二、產業發展之公共建設計畫審議及協調推動。 三、創新產業發展等相關議題之研究分析。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理工、經濟、財金或管理相關科系,碩士以上畢業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符合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具備簡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曾擔任主管經歷者。 四、具電子資通訊或機電等相關產業發展/輔導業務經驗、政策協調溝通能力,能配合需要調整工作內容,具外語能力者尤佳(如有相關證照或英檢成績請檢附)。

聯絡方式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27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審定函及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165997。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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