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約聘護理師

公告日 114/05/23
刊登起迄日 114/05/22 ~ 114/06/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職稱 約聘護理師
職系
職等 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健康中心(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
工作內容 (一)承辦本校衛生保健、健康促進、事故傷害處理、傳染病防治、健康管理及宣導等健康中心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並具護理師執照者(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二) 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至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依法不得進用之情事(聘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撤銷聘用)。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及資料簡易統計分析等資訊應用能力。
聯絡方式 臺北市大安國民中學人事室,聯絡電話:02-27557131轉107、117。 簡章請至本校網頁下載:https://www.tajh.tp.edu.tw/nss/s/main/p/index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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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2 ~ 114/06/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職稱

約聘護理師

職系

職等

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承辦本校衛生保健、健康促進、事故傷害處理、傳染病防治、健康管理及宣導等健康中心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並具護理師執照者(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二) 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至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依法不得進用之情事(聘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撤銷聘用)。 (三)具備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及資料簡易統計分析等資訊應用能力。

聯絡方式

臺北市大安國民中學人事室,聯絡電話:02-27557131轉107、117。 簡章請至本校網頁下載:https://www.tajh.tp.edu.tw/nss/s/main/p/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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