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體育大學
助理員
公告日 | 114/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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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23 ~ 114/06/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體育大學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國立體育大學 (333325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
工作內容 | (一) 處理支出傳票及開立支票。 (二) 辦理定存憑單及保管品業務。 (三) 多元支付、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業務。 (四) 自動繳費機業務。 (五) 出納組綜合性業務。 (六) 出納組網頁維護管理。 (七)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同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限制轉調任情者。 (四)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工作熱忱,並能配合學校需要職務輪調者。 (六) 熟悉出納相關法規及作業,並對校務基金出納業務有經驗者尤佳。 (七) 具備團隊合作精神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 網路報名:意者請於114年6月3日(星期二)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校調閱。 (二) 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一併上傳【請務必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審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 5.英文檢定證明文件等其他證明文件。 (三)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 本案聯絡人張佩婷小姐,電話03-3283201分機1635。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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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3 ~ 114/06/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體育大學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 處理支出傳票及開立支票。 (二) 辦理定存憑單及保管品業務。 (三) 多元支付、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業務。 (四) 自動繳費機業務。 (五) 出納組綜合性業務。 (六) 出納組網頁維護管理。 (七)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同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限制轉調任情者。 (四)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工作熱忱,並能配合學校需要職務輪調者。 (六) 熟悉出納相關法規及作業,並對校務基金出納業務有經驗者尤佳。 (七) 具備團隊合作精神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聯絡方式
(一) 網路報名:意者請於114年6月3日(星期二)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校調閱。 (二) 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一併上傳【請務必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審函。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 5.英文檢定證明文件等其他證明文件。 (三)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 本案聯絡人張佩婷小姐,電話03-3283201分機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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