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東湖國民小學
護理師
公告日 | 114/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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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23 ~ 114/06/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內湖區東湖國民小學 |
職稱 | 護理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師(三)級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內湖區東湖國民小學學務處健康中心(11487臺北市內湖區東湖路115號)。 |
工作內容 | 承辦本校衛生保健、健康促進、事故傷害處理、傳染病防治、健康管理及宣導、健康中心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專(含)以上之護理科系畢業者。 (二)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四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之情事者,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不得擔任公教機關人員」之情事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四)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第1項等情事。 (五)具有衛生專業能力及一般行政能力及具備電腦文書(word、excel、e-mail應用)等軟體基本操作能力(持有證照者可作為口試重要參考)。 (六)配合業務需要或有加班之需求。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於114年6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不得空白,)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依順將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近3年公務人員考績通知書(若無則免附)及其他專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如為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4年6月2日(星期一)前,將上開資料以「掛號」寄送(郵戳為憑)或「送達」至臺北市內湖區東湖國民小學人事室王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 (三)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談,如需具備個人輔助工具應試者,敬請自備;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經本校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四)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五)錄取人員俟商調暨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商調及報派(到)程序或棄權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六)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相關規定辦理支給;對本次甄選有任何疑義,請洽本校人事室王小姐,電話:26339984轉分機85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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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3 ~ 114/06/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東湖國民小學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無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承辦本校衛生保健、健康促進、事故傷害處理、傳染病防治、健康管理及宣導、健康中心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專(含)以上之護理科系畢業者。 (二)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四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之情事者,且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不得擔任公教機關人員」之情事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四)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第1項等情事。 (五)具有衛生專業能力及一般行政能力及具備電腦文書(word、excel、e-mail應用)等軟體基本操作能力(持有證照者可作為口試重要參考)。 (六)配合業務需要或有加班之需求。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於114年6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不得空白,)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依順將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近3年公務人員考績通知書(若無則免附)及其他專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如為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4年6月2日(星期一)前,將上開資料以「掛號」寄送(郵戳為憑)或「送達」至臺北市內湖區東湖國民小學人事室王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請務必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 (三)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談,如需具備個人輔助工具應試者,敬請自備;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經本校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四)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五)錄取人員俟商調暨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商調及報派(到)程序或棄權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六)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相關規定辦理支給;對本次甄選有任何疑義,請洽本校人事室王小姐,電話:26339984轉分機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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