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殯葬管理所
幹事

公告日 114/05/23
刊登起迄日 114/05/23 ~ 114/06/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立殯葬管理所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宜蘭縣立殯葬管理所(宜蘭縣員山鄉湖東村蜊埤路27號)
工作內容 一、本所櫻花陵園殯葬業務。 二、資訊業務。 三、環境清潔及景觀維護業務。 四、財產管理、總務採購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現職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須具備電腦文書資訊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者。 四、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等限制調任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人事服務網」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點選【我要應徵】線上報名作業應徵職缺,並應確認是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三)考試及格證書(四)現職派令(五)最近1次銓審函(六)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七)採購證照(無者免附)(八)通過語文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者免附);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瞄為單一PDF電子檔完整上傳,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本所經資歷審查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證件不齊全或逾期者恕不受理,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資料不實(或偽造),由應徵人員自負法律責任。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本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依甄選成績擇優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3-9220433分機17兼任人事林小姐或分機19管理組李組長。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23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3 ~ 114/06/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立殯葬管理所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本所櫻花陵園殯葬業務。 二、資訊業務。 三、環境清潔及景觀維護業務。 四、財產管理、總務採購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現職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須具備電腦文書資訊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者。 四、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等限制調任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人事服務網」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點選【我要應徵】線上報名作業應徵職缺,並應確認是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三)考試及格證書(四)現職派令(五)最近1次銓審函(六)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七)採購證照(無者免附)(八)通過語文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者免附);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瞄為單一PDF電子檔完整上傳,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本所經資歷審查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證件不齊全或逾期者恕不受理,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資料不實(或偽造),由應徵人員自負法律責任。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本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依甄選成績擇優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3-9220433分機17兼任人事林小姐或分機19管理組李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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