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約僱人員
| 公告日 | 113/11/26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25 ~ 113/12/02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高雄市 |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人事室)。 |
| 工作內容 | (一)工作內容:辦理人事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期間: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等相關規定僱用,一年一僱,試用期間為3個月,試用期間考核達70分以上者,始正式僱用。 |
| 資格條件 |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僱用情事。 (三)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按:如有請於到職前處理完竣)。 (四)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五)熟諳文書處理及美編設計(如:Word、Excel、PowerPoint、LibreOffice、Photoshop及中文輸入等)。 |
| 聯絡方式 | (一) 報名方式:請檢具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及簽章: 1、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13年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附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專長、工作經歷及相關證照等影本。 (二) 收件方式及期限:請於113年12月2日前寄至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7樓,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人事室孫小姐收(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8115) ,另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並請以限時掛號交寄),證件不齊或逾期時報名均不受理。 (三) 遴選方式:採筆試及實機測驗、面談兩階段方式辦理,評分比率各占50%。經書面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測驗及面談,請確保所提供之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正確,將另行通知測驗相關事宜,資格不符或未獲選參加者,恕不通知。 1、第一階段筆試及實機測驗(50%):筆試內容以人事行政法規為主,實機測驗採電腦上機考試,測驗內容為Word、PowerPoint。 2、第二階段面談(50%):經綜合評分後,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成績增列備取名額,備取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薪資報酬:依據「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及「本局約僱人員薪給報酬表」支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下同)37,800元,並依「本局及所屬分局聘用及約僱人員考核要點」規定,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續僱及晉薪,最高晉至五等330薪點,折合金額為44,550元,實際月支報酬以行政院公告待遇調整之金額為主,享有勞、健保,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五)本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嚴禁各種請託關說。另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黏貼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未附者恕不退還應徵資料。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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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5 ~ 113/1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辦理人事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期間: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等相關規定僱用,一年一僱,試用期間為3個月,試用期間考核達70分以上者,始正式僱用。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僱用情事。 (三)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按:如有請於到職前處理完竣)。 (四)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五)熟諳文書處理及美編設計(如:Word、Excel、PowerPoint、LibreOffice、Photoshop及中文輸入等)。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請檢具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及簽章: 1、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13年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附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專長、工作經歷及相關證照等影本。 (二) 收件方式及期限:請於113年12月2日前寄至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7樓,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人事室孫小姐收(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8115) ,另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並請以限時掛號交寄),證件不齊或逾期時報名均不受理。 (三) 遴選方式:採筆試及實機測驗、面談兩階段方式辦理,評分比率各占50%。經書面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測驗及面談,請確保所提供之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正確,將另行通知測驗相關事宜,資格不符或未獲選參加者,恕不通知。 1、第一階段筆試及實機測驗(50%):筆試內容以人事行政法規為主,實機測驗採電腦上機考試,測驗內容為Word、PowerPoint。 2、第二階段面談(50%):經綜合評分後,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成績增列備取名額,備取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薪資報酬:依據「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及「本局約僱人員薪給報酬表」支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下同)37,800元,並依「本局及所屬分局聘用及約僱人員考核要點」規定,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續僱及晉薪,最高晉至五等330薪點,折合金額為44,550元,實際月支報酬以行政院公告待遇調整之金額為主,享有勞、健保,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五)本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嚴禁各種請託關說。另為落實節能減碳政策,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黏貼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未附者恕不退還應徵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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