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員山鄉戶政事務所
戶籍員
公告日 | 114/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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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24 ~ 114/05/2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員山鄉戶政事務所 |
職稱 | 戶籍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 |
縣市 | 宜蘭縣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員山鄉戶政事務所(宜蘭縣員山鄉員山路一段207號) |
工作內容 | 出納、社會福利及兒少弱勢通報業務、英文謄本、民眾大宗、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綜合受理櫃檯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具銓敘部審定為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3.須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4.最近3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內年終考績(含另予考績)考列乙等者。 5.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自傳請勿空白,並請上傳下列附件資料:(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如有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4.報名人員經資格初步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5.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調派令。 6.經評定為錄取人員由本所向其原機關辦理商調,如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7.聯絡電話:03-9224004分機25,聯絡人:李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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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4 ~ 114/05/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員山鄉戶政事務所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出納、社會福利及兒少弱勢通報業務、英文謄本、民眾大宗、戶籍資料異動跨機關通報、綜合受理櫃檯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具銓敘部審定為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3.須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4.最近3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內年終考績(含另予考績)考列乙等者。 5.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自傳請勿空白,並請上傳下列附件資料:(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如有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4.報名人員經資格初步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5.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調派令。 6.經評定為錄取人員由本所向其原機關辦理商調,如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7.聯絡電話:03-9224004分機25,聯絡人: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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