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3/11/26
刊登起迄日 113/11/26 ~ 113/1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政府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A700221技士職代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
工作內容 1.所轄觀光建築設施管理及維護。 2.旅遊服務中心之營運及管理、借問站申請設置管理、風景區管理、觀光遊樂業管理、觀光遊樂地區相關業務之輔導及管理、觀光遊樂業地區道路指示標誌審查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限:實際報到日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佈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 月支報酬37,800元。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或具相關工作經驗。 2.具備WORD、EXCEL、網際網路應用等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請於113年12月2日下班前(郵戳為憑)檢附相關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學分證明或證照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履歷表、自傳,掛號郵寄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310號)洪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技士職代)」字樣;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選,不符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聯絡電話05-5523135。本項甄選正取人員1名,若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則依總成績順序遞補。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6 ~ 113/1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政府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A700221技士職代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1.所轄觀光建築設施管理及維護。 2.旅遊服務中心之營運及管理、借問站申請設置管理、風景區管理、觀光遊樂業管理、觀光遊樂地區相關業務之輔導及管理、觀光遊樂業地區道路指示標誌審查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限:實際報到日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佈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 月支報酬37,800元。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或具相關工作經驗。 2.具備WORD、EXCEL、網際網路應用等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請於113年12月2日下班前(郵戳為憑)檢附相關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學分證明或證照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履歷表、自傳,掛號郵寄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310號)洪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技士職代)」字樣;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選,不符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聯絡電話05-5523135。本項甄選正取人員1名,若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則依總成績順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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