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碧湖國民小學
幹事

公告日 114/05/24
刊登起迄日 114/05/23 ~ 114/06/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碧湖國民小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地點:臺北市內湖區碧湖國民小學總務處(臺北市內湖區金龍路100號)
工作內容 (一)公文收發、登記、編號、摘要、分文、查詢、繕校等事項。 (二)典守學校印信事項、文書處理章則擬訂。 (三)辦理公文保密及文件歸檔與保管等檔案管理各類事項及刊登與管理電子佈告欄。 (四)記載學校大事記、日誌及辦理校長交接彙辦事項、二代表單填報通知、辦理學校各項邀請函、謝函相關收發登記事項。 (五)辦理全校性會議相關(雲端資料建立檢視、行政會議紀錄)及校務會議相關(聯繫、資料彙整及紀錄等)事宜。 (六)協調聯絡員送件領件、至郵局郵寄信件及核銷郵資。 (七)須配合學校職期輪調及辦理分層負責表所列事項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規定,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無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若現職職系依據「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核與綜合行政職系,係屬同職組並得單向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相關職系亦可。 (三)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工作及職務者。 (五)為維護兒童及少年人身安全,報名者應接受本校依據「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及查閱辦法」,主動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查閱,如有不符規定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七)具備能力: 1、具電腦文書編輯(word)、GOOGLE表單、統計作業(excel)及Internet等電腦操作能力。 2、須能配合職期輪調,如具採購經驗並持有採購證照、曾受採購法相關研習訓練合格者尤佳。
聯絡方式 線上應徵(以下2步驟均完成才算報名成功)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114年6月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使用本功能,請務必校對人事資料再送出-聯絡電話及手機務必校對,以確保正確性) 2、上傳資料:請將以下以A4大小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後,於「事求人」網站上傳。上傳資料不齊或逕寄紙本資料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惟如無法上傳,請將相關附件資料email至[email protected]完成後於上班時間電洽02-27907161#173人事室-僅確認傳送是否成功,不含個人資料審查。) 1.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公務人員現職派令。 6.現職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7.個人資料同意書(附件1) 8.切結書(附件2) 9.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 10.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定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無則免附)。 02-27907161 [報名資格洽分機173 黃小姐 /業務內容洽分機151 總務處陳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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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3 ~ 114/06/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內湖區碧湖國民小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公文收發、登記、編號、摘要、分文、查詢、繕校等事項。 (二)典守學校印信事項、文書處理章則擬訂。 (三)辦理公文保密及文件歸檔與保管等檔案管理各類事項及刊登與管理電子佈告欄。 (四)記載學校大事記、日誌及辦理校長交接彙辦事項、二代表單填報通知、辦理學校各項邀請函、謝函相關收發登記事項。 (五)辦理全校性會議相關(雲端資料建立檢視、行政會議紀錄)及校務會議相關(聯繫、資料彙整及紀錄等)事宜。 (六)協調聯絡員送件領件、至郵局郵寄信件及核銷郵資。 (七)須配合學校職期輪調及辦理分層負責表所列事項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規定,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無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若現職職系依據「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核與綜合行政職系,係屬同職組並得單向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相關職系亦可。 (三)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工作及職務者。 (五)為維護兒童及少年人身安全,報名者應接受本校依據「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及查閱辦法」,主動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查閱,如有不符規定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七)具備能力: 1、具電腦文書編輯(word)、GOOGLE表單、統計作業(excel)及Internet等電腦操作能力。 2、須能配合職期輪調,如具採購經驗並持有採購證照、曾受採購法相關研習訓練合格者尤佳。

聯絡方式

線上應徵(以下2步驟均完成才算報名成功)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114年6月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使用本功能,請務必校對人事資料再送出-聯絡電話及手機務必校對,以確保正確性) 2、上傳資料:請將以下以A4大小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後,於「事求人」網站上傳。上傳資料不齊或逕寄紙本資料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惟如無法上傳,請將相關附件資料email至[email protected]完成後於上班時間電洽02-27907161#173人事室-僅確認傳送是否成功,不含個人資料審查。) 1.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公務人員現職派令。 6.現職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7.個人資料同意書(附件1) 8.切結書(附件2) 9.男性請繳交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 10.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定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無則免附)。 02-27907161 [報名資格洽分機173 黃小姐 /業務內容洽分機151 總務處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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