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約用人員(每月薪資新臺幣28,590元)

公告日 113/11/26
刊登起迄日 113/11/25 ~ 113/1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花蓮縣政府
職稱 約用人員(每月薪資新臺幣28,590元)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工作內容 文書檔案管理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學歷:公(私)立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檔案處理能力。 (三)凡未具雙重國籍中華民國國民。 (四)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於僱用期間結束日止尚在有效期限內)。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2日下午5時30分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請註明「應徵主計處約用人員」,將資料寄(送)達花蓮縣政府主計處兼辦人事龔小姐收(花蓮市府前路17號),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檢附證件: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四)相關工作經驗或證照影本(無則免)。 (五)切結書。 三、僱用時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至114年12月31日止。 四、備註: 由本處擇符合資格及需求者另行通知面試。錄取名單將公告於花蓮縣政府網站。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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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5 ~ 113/1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花蓮縣政府

職稱

約用人員(每月薪資新臺幣28,590元)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文書檔案管理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學歷:公(私)立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檔案處理能力。 (三)凡未具雙重國籍中華民國國民。 (四)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於僱用期間結束日止尚在有效期限內)。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2日下午5時30分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請註明「應徵主計處約用人員」,將資料寄(送)達花蓮縣政府主計處兼辦人事龔小姐收(花蓮市府前路17號),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檢附證件: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四)相關工作經驗或證照影本(無則免)。 (五)切結書。 三、僱用時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至114年12月31日止。 四、備註: 由本處擇符合資格及需求者另行通知面試。錄取名單將公告於花蓮縣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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