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信義區信義國民小學
幹事
公告日 | 114/05/24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23 ~ 114/06/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國民小學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信義區松勤街60號 |
工作內容 | 工作內容:【請洽本校總務處蕭主任,電話:(02)27204005轉831】 (一)綜理公文收發、繕校、查催、歸檔、監印、登記與大事記之彙編及校務會議通知、資料整理、紀錄等文書相關業務。 (二) 檔案整理、文書查詢、管制及考核。 (三) 辦理校務推展、校長交接彙辦事項、學校活動邀請函、謝(祝)函寄發簽收登記及處理行政程序法相關事項。 (四) 財產設備管理、清查、盤點與調配。 (五) 本職務代理文書組長,另支給主管加給。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報名資格: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各款者。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經銓敘機關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須銓敘審定有案),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及避免高資低用情事。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各款規定、特考特用限制、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9 條不得進用之情事及性侵害、性騷擾及妨礙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三)具工作熱忱、勤奮、細心、品行端正、認真負責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無不良嗜好,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四)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如文書編輯(word)及統計作業(excel)等。 (五) 具政府採購人員證照尤佳。 (六) 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且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輪調者。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114年6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同意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點選【我的應徵】上傳證明文件電子檔(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逾期或上傳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事宜聯絡人:人事室鄭主任,電話:(02)27204005轉861,業務事宜聯絡人:總務處蕭主任,電話:(02)27204005轉831。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於114年6月6日前於「事求人徵才系統」寄出面試通知,不符合者不另行通知。 ※繳附證件: (一)報名表(含相片)、 自傳、切結書。(請務必使用附件報名表) (二)身分證正、反面。 (三)最高學歷證書。 (四)考試及格證書。 (五)現職派令。 (六)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七)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八)英語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九)兵役證件影印本(無者免附)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通知參加面試。採擇優錄取,最低錄取分數為80分,如皆未達本校錄取標準80分時,本校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並重新辦理甄選。 ※甄選日期:114年6月9日(星期一)上午09:00開始面試,面談時間約10~15分鐘(得視報名人數多寡酌予調整時間)。應試者應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隨即抽籤決定面試順序。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5/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3 ~ 114/06/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國民小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請洽本校總務處蕭主任,電話:(02)27204005轉831】 (一)綜理公文收發、繕校、查催、歸檔、監印、登記與大事記之彙編及校務會議通知、資料整理、紀錄等文書相關業務。 (二) 檔案整理、文書查詢、管制及考核。 (三) 辦理校務推展、校長交接彙辦事項、學校活動邀請函、謝(祝)函寄發簽收登記及處理行政程序法相關事項。 (四) 財產設備管理、清查、盤點與調配。 (五) 本職務代理文書組長,另支給主管加給。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報名資格: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各款者。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經銓敘機關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須銓敘審定有案),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及避免高資低用情事。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各款規定、特考特用限制、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9 條不得進用之情事及性侵害、性騷擾及妨礙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三)具工作熱忱、勤奮、細心、品行端正、認真負責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無不良嗜好,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四)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如文書編輯(word)及統計作業(excel)等。 (五) 具政府採購人員證照尤佳。 (六) 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且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輪調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114年6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同意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點選【我的應徵】上傳證明文件電子檔(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逾期或上傳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事宜聯絡人:人事室鄭主任,電話:(02)27204005轉861,業務事宜聯絡人:總務處蕭主任,電話:(02)27204005轉831。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於114年6月6日前於「事求人徵才系統」寄出面試通知,不符合者不另行通知。 ※繳附證件: (一)報名表(含相片)、 自傳、切結書。(請務必使用附件報名表) (二)身分證正、反面。 (三)最高學歷證書。 (四)考試及格證書。 (五)現職派令。 (六)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七)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八)英語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九)兵役證件影印本(無者免附)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通知參加面試。採擇優錄取,最低錄取分數為80分,如皆未達本校錄取標準80分時,本校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並重新辦理甄選。 ※甄選日期:114年6月9日(星期一)上午09:00開始面試,面談時間約10~15分鐘(得視報名人數多寡酌予調整時間)。應試者應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隨即抽籤決定面試順序。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