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
幹事

公告日 113/11/26
刊登起迄日 113/11/25 ~ 113/12/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50號)。
工作內容 (一) 15萬元以下之小額採購及處室維修項目之採購經辦。 (二) 校舍、各項設施及設備之檢修。 (三) 協助各處室活動及場地佈置。 (四) 飲用水及高低壓用電設備定期維護檢測,冷氣機清洗保養業務。 (五) 協助辦理標案開標、工程相關會議記錄與工管費支用等。 (六) 場地開放管理、停車開放管理。 (七)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符合下列各款者得報名。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且無特考限制轉調任用之限制者。 (二)具備操作WORD、EXCEL等電腦軟體能力及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書者尤佳。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操守清廉、具服務熱忱、工作認真負責,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4日(星期三)止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維護個人簡歷、履歷(須附自傳,請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之「簡要自述維護」頁籤填寫)後,點選【應徵職缺】選擇本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繳附證件:請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於【我的應徵】上傳資料: (1)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畢業證書。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7)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8)英語能力證明文件(如英文檢定證明,無者免繳)。 (9)特殊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無者免繳)。 3.應徵者務必於113年12月4日(星期三)前以電話確認本校⼈事室業已收受報名資料,逾期報名或未以電話確認者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28232539#111楊小姐。 ※說明: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由本校擇優通知擇期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或不符本校需求時,本校得予從缺。 (二)甄選方式: 1.電腦操作測驗(佔20%): WORD、EXCEL、Internet等電腦操作能力。 2.口試(佔80%):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 本校錄取標準為80分,成績未達本校錄取標準者,錄取從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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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5 ~ 113/12/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明德國民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15萬元以下之小額採購及處室維修項目之採購經辦。 (二) 校舍、各項設施及設備之檢修。 (三) 協助各處室活動及場地佈置。 (四) 飲用水及高低壓用電設備定期維護檢測,冷氣機清洗保養業務。 (五) 協助辦理標案開標、工程相關會議記錄與工管費支用等。 (六) 場地開放管理、停車開放管理。 (七)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符合下列各款者得報名。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且無特考限制轉調任用之限制者。 (二)具備操作WORD、EXCEL等電腦軟體能力及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書者尤佳。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操守清廉、具服務熱忱、工作認真負責,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4日(星期三)止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維護個人簡歷、履歷(須附自傳,請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之「簡要自述維護」頁籤填寫)後,點選【應徵職缺】選擇本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繳附證件:請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於【我的應徵】上傳資料: (1)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畢業證書。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7)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8)英語能力證明文件(如英文檢定證明,無者免繳)。 (9)特殊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無者免繳)。 3.應徵者務必於113年12月4日(星期三)前以電話確認本校⼈事室業已收受報名資料,逾期報名或未以電話確認者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28232539#111楊小姐。 ※說明: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由本校擇優通知擇期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或不符本校需求時,本校得予從缺。 (二)甄選方式: 1.電腦操作測驗(佔20%): WORD、EXCEL、Internet等電腦操作能力。 2.口試(佔80%):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 本校錄取標準為80分,成績未達本校錄取標準者,錄取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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