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聘用副研究員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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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0/24 ~ 113/11/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
職稱 | 聘用副研究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9等至10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22143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407巷99號) |
工作內容 | 1.職場高風險族群與特定族群之職業性疾病研究及推廣。 2.職業性癌症調查分析及疾病監視技術研究。 3.職場有害物採樣分析技術及暴露調查研究。 4.營造機械安全工程技術及試驗、施工安全評估及營造安全與機械安全法規相關研究。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六年以上者。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1)請應徵者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進行註冊及填寫各項資料(自傳內容不得空白) (2)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曾任相關職務之證明文件影本等文件檔案資料。 (3)前述上傳資料不可含個人履歷表,一筆職缺只能上傳一份PDF檔,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若有多個附件請先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4)如有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著作、論文、研究報告等,請一併上傳(若檔案過大超過傳輸上限,可於113年11月6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本所人事室(封面請註明應徵「勞安所勞工安全衛生展示館聘用副研究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 (5)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6)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詢02-26527681展示館、徵選相關事宜請洽02-26527608人事室。 2.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未獲面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目前除由汐止區公所提供上、下班交通車各一趟,尚無直達之公車,距最近之捷運站約2公里,如走路約需半小時,以自備交通工具(汽、機車)上下班為佳。 4.報名人員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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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0/24 ~ 113/1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職稱
聘用副研究員
職系
無
職等
9等至10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職場高風險族群與特定族群之職業性疾病研究及推廣。 2.職業性癌症調查分析及疾病監視技術研究。 3.職場有害物採樣分析技術及暴露調查研究。 4.營造機械安全工程技術及試驗、施工安全評估及營造安全與機械安全法規相關研究。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六年以上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1)請應徵者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進行註冊及填寫各項資料(自傳內容不得空白) (2)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曾任相關職務之證明文件影本等文件檔案資料。 (3)前述上傳資料不可含個人履歷表,一筆職缺只能上傳一份PDF檔,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若有多個附件請先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4)如有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著作、論文、研究報告等,請一併上傳(若檔案過大超過傳輸上限,可於113年11月6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本所人事室(封面請註明應徵「勞安所勞工安全衛生展示館聘用副研究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 (5)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6)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詢02-26527681展示館、徵選相關事宜請洽02-26527608人事室。 2.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未獲面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目前除由汐止區公所提供上、下班交通車各一趟,尚無直達之公車,距最近之捷運站約2公里,如走路約需半小時,以自備交通工具(汽、機車)上下班為佳。 4.報名人員繳交之證書及相關文件如有更改姓名紀錄,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俾利查驗,如未檢附前開資料,視為資格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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