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約聘研究員

公告日 114/05/24
刊登起迄日 114/05/23 ~ 114/05/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職稱 約聘研究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70946臺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工作內容 1.辦理藏品及資料數位化。 2.藏品加值及活化應用。 3.典藏庫房管理及維護。 4.藏品入藏評估及研究。 5.協助藏品行銷及推廣活動。 6.協助藏品保存環境優化及規劃科技智慧庫房。 7.辦理數位建設及數位服務。 8.辦理二期資訊機房規劃建置。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本項職務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具碩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需附相關實績證明文件)。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具學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需附相關實績證明文件)。 2.具有於機關學校辦理政府採購經驗2年以上者。 3.具有博物館數位服務相關經驗2年以上者。 4.具資訊機房規劃建置經驗者尤佳。 5.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無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6.無公務員服務法經營商業兼職等情事。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意者請於114年5月30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並將下列文件上傳,且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能調閱履歷、應繳文件不齊全、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逕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應徵及未於期限前完成者等均視為資格不符,視同未報名: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相關工作實績證明文件(離職或服務證明,與其他得以證明工作著有成績及工作經驗之文件等)。 (四)其他文件(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英文檢定證書、採購證照、專業檢定證照影本等,如有相關資格請附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前開系統履歷資料內之「自傳」欄位不得空白。 三、初審合格者由本館擇優通知面試,恕不另通知及退件,得列候補1名,自錄取公告翌日起算3個月。 四、本職務聘用日期為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依年終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一年一聘)。 五、本職缺月薪以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以八等一階376薪點起支(新臺幣52,301元),並隨同軍公教待遇調整。 六、聯絡人:人事室蘇小姐,電話06-3568889#227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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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3 ~ 114/05/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職稱

約聘研究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藏品及資料數位化。 2.藏品加值及活化應用。 3.典藏庫房管理及維護。 4.藏品入藏評估及研究。 5.協助藏品行銷及推廣活動。 6.協助藏品保存環境優化及規劃科技智慧庫房。 7.辦理數位建設及數位服務。 8.辦理二期資訊機房規劃建置。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本項職務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具碩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需附相關實績證明文件)。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具學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需附相關實績證明文件)。 2.具有於機關學校辦理政府採購經驗2年以上者。 3.具有博物館數位服務相關經驗2年以上者。 4.具資訊機房規劃建置經驗者尤佳。 5.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無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6.無公務員服務法經營商業兼職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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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職缺為預估缺,意者請於114年5月30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並將下列文件上傳,且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能調閱履歷、應繳文件不齊全、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逕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應徵及未於期限前完成者等均視為資格不符,視同未報名: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相關工作實績證明文件(離職或服務證明,與其他得以證明工作著有成績及工作經驗之文件等)。 (四)其他文件(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英文檢定證書、採購證照、專業檢定證照影本等,如有相關資格請附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前開系統履歷資料內之「自傳」欄位不得空白。 三、初審合格者由本館擇優通知面試,恕不另通知及退件,得列候補1名,自錄取公告翌日起算3個月。 四、本職務聘用日期為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依年終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一年一聘)。 五、本職缺月薪以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以八等一階376薪點起支(新臺幣52,301元),並隨同軍公教待遇調整。 六、聯絡人:人事室蘇小姐,電話06-3568889#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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