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5/24
刊登起迄日 114/05/23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5樓)。
工作內容 辦理總務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總務及行政事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三)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中英文繕打及文書軟體操作能力。 (四) 細心、謹慎、具服務熱忱及團隊精神,能配合工作需要加班。 (五) 具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聯絡方式 (一) 本項工作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限自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8月18日止,惟如僱用原因消滅即須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月酬34,775元(須另扣自提勞工退休金及勞、健保費)。 (二) 請自行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下載「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約僱職務代理人履歷表」填妥各項資料(網址: https://www.boca.gov.tw/cp-56-7824-4157d-1.html),並附貼最近2吋彩色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證照、年資及學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未以制式表格填寫或未註明應徵職缺者,恕不受理及退件。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三) 報名表件至遲須於114年5月28日前送達(地址: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人事室蘇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及退件),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2)2343-2983。 (四) 本局先以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通過審查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 本職缺列正取1人,並依甄選結果列備取至多2人,候補期間自本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5/15~11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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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3 ~ 114/05/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總務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總務及行政事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三)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中英文繕打及文書軟體操作能力。 (四) 細心、謹慎、具服務熱忱及團隊精神,能配合工作需要加班。 (五) 具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聯絡方式

(一) 本項工作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限自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8月18日止,惟如僱用原因消滅即須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月酬34,775元(須另扣自提勞工退休金及勞、健保費)。 (二) 請自行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下載「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約僱職務代理人履歷表」填妥各項資料(網址: https://www.boca.gov.tw/cp-56-7824-4157d-1.html),並附貼最近2吋彩色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證照、年資及學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未以制式表格填寫或未註明應徵職缺者,恕不受理及退件。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三) 報名表件至遲須於114年5月28日前送達(地址: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5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人事室蘇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及退件),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2)2343-2983。 (四) 本局先以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通過審查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 本職缺列正取1人,並依甄選結果列備取至多2人,候補期間自本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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