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
組員

公告日 113/11/26
刊登起迄日 113/11/25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東華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國立東華大學 (97401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 1 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校空間規劃委員會、各大樓空間管理與借用業務。 二、工友人事管理業務。 三、監視器業務:維護管理(設置、報修處理、月報表控管各大樓抽檢)及監視器調閱。 四、辦理採購案預算編列、規格研擬、招標採購及履約管理等相關業務。 五、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學校學士以上學位。 二、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須具政府採購法專業人員證照及政府採購實務經歷。 四、個性主動積極具溝通協調及英語基礎 能力,且具相關英檢證明尤佳。 五、具場館管理、車輛 管理 相關業務實務經歷尤佳。 六、具公文、電腦文書作業及資訊處理能力,另具軟體、資訊服務相關業務經驗或專業能力尤佳。 七、能配合學校業務調整 。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截止日113年12月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 含自傳 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近5 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政府採購專業證照 基礎班以上 、英語檢定證書無則免及專業證照無則免等合併成 1 個 pdf 檔)完整上傳,如附件無法上傳請e-mail寄至[email protected] 信箱。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五、本案聯絡人:任免遷調或甄選相關問題,請洽038906057人事室陳組員;與工作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38906311總務處莊組長。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1/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5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東華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校空間規劃委員會、各大樓空間管理與借用業務。 二、工友人事管理業務。 三、監視器業務:維護管理(設置、報修處理、月報表控管各大樓抽檢)及監視器調閱。 四、辦理採購案預算編列、規格研擬、招標採購及履約管理等相關業務。 五、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學校學士以上學位。 二、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須具政府採購法專業人員證照及政府採購實務經歷。 四、個性主動積極具溝通協調及英語基礎 能力,且具相關英檢證明尤佳。 五、具場館管理、車輛 管理 相關業務實務經歷尤佳。 六、具公文、電腦文書作業及資訊處理能力,另具軟體、資訊服務相關業務經驗或專業能力尤佳。 七、能配合學校業務調整 。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截止日113年12月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 含自傳 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近5 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政府採購專業證照 基礎班以上 、英語檢定證書無則免及專業證照無則免等合併成 1 個 pdf 檔)完整上傳,如附件無法上傳請e-mail寄至[email protected] 信箱。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五、本案聯絡人:任免遷調或甄選相關問題,請洽038906057人事室陳組員;與工作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38906311總務處莊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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