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約僱技士

公告日 114/05/26
刊登起迄日 114/05/26 ~ 114/06/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職稱 約僱技士
職系
職等 A600060,新臺幣38,948元(280薪點)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北區(氣候變遷管理科)
工作內容 1.辦理環境部低碳永續家園計畫 2.辦理環境部補助計畫申請 3.產業局能源政策 4.再生能源業務(不含躉購)、公務車電動化(不含電動機車)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聘僱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Excel、Word電腦軟體操作與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3.具公務機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4.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線上報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聯絡人:羅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7206)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6月4日止(以系統報名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應繳證件: 1.最高學歷證明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四、報名表件初審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口試,故請提供可聯絡報名者本人之電話,如無法聯繫,視同棄權;資格不符、上傳資料有誤、不齊或未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則不予受理報名。 備註 一、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錄取者將另以電話通知,未錄取者不另通知。 二、面試經錄取者,配合市府門禁管制作業設定,報到當日請自備悠遊卡,俾利後續辦理設定事宜。 三、本次甄選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技士
114/05/05~114/05/13
檢視
約僱技士
114/04/14~11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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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6 ~ 114/06/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職稱

約僱技士

職系

職等

A600060,新臺幣38,948元(280薪點)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環境部低碳永續家園計畫 2.辦理環境部補助計畫申請 3.產業局能源政策 4.再生能源業務(不含躉購)、公務車電動化(不含電動機車)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聘僱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Excel、Word電腦軟體操作與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3.具公務機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4.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線上報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聯絡人:羅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7206)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6月4日止(以系統報名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應繳證件: 1.最高學歷證明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四、報名表件初審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口試,故請提供可聯絡報名者本人之電話,如無法聯繫,視同棄權;資格不符、上傳資料有誤、不齊或未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則不予受理報名。 備註 一、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錄取者將另以電話通知,未錄取者不另通知。 二、面試經錄取者,配合市府門禁管制作業設定,報到當日請自備悠遊卡,俾利後續辦理設定事宜。 三、本次甄選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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