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
管理員
公告日 | 114/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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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26 ~ 114/06/0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 |
職稱 | 管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 (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93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圖書資料(書籍、非書資料、報刊雜誌…等)採購、編目、流通等業務。 (二)辦理圖書館推廣業務(利用教育、專題講座、班級讀書會、圖書館週、世界書香日、校慶募書活動、載具借用..等)業務。 (三)辦理圖書館工讀生工作分配等督促業務。 (四)圖書館館舍清潔維護與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限制轉調任情事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能配合學校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五)具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並熟稔電腦文書及美編海報。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人員請於民國114年6月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傳、註明日間聯絡電話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以下資料掃描檔(請依序排列掃描成單一PDF電子檔):(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派令、(4)現職及歷任職務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資料、(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7) 其他資料(無則免附):如銓敘部釋復具可調任職系資格函、通過全民英檢測驗證書、身心障礙手冊、退伍令等。 (二)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未授權同意開放取得完整履歷資料者恕不受理報名;逾期報名、相關資料有虛偽不實或上傳資料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得視甄試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五)正取人員若原服務單位不同意商調者、有資格不符或其他因素無法完成核派,或核派後經銓敘部審查資格不符者,應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候補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六)連絡電話:02-22193700轉630或631人事室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管理員
114/05/09~114/05/18
|
公告日期
114/05/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6 ~ 114/06/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新店高級中學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圖書資料(書籍、非書資料、報刊雜誌…等)採購、編目、流通等業務。 (二)辦理圖書館推廣業務(利用教育、專題講座、班級讀書會、圖書館週、世界書香日、校慶募書活動、載具借用..等)業務。 (三)辦理圖書館工讀生工作分配等督促業務。 (四)圖書館館舍清潔維護與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限制轉調任情事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能配合學校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五)具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並熟稔電腦文書及美編海報。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人員請於民國114年6月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傳、註明日間聯絡電話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以下資料掃描檔(請依序排列掃描成單一PDF電子檔):(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派令、(4)現職及歷任職務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資料、(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7) 其他資料(無則免附):如銓敘部釋復具可調任職系資格函、通過全民英檢測驗證書、身心障礙手冊、退伍令等。 (二)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未授權同意開放取得完整履歷資料者恕不受理報名;逾期報名、相關資料有虛偽不實或上傳資料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得視甄試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五)正取人員若原服務單位不同意商調者、有資格不符或其他因素無法完成核派,或核派後經銓敘部審查資格不符者,應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候補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六)連絡電話:02-22193700轉630或631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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