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庶務組長
公告日 | 113/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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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5 ~ 113/12/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
職稱 | 庶務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東縣 |
工作地點 | 臺東市正氣路440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工程、財物、勞務各項招標業務。 (二)辦理工友、警衛勤務及臨時人員管理作業。 (三)擔任防火管理人及檢查事項。 (四)研擬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章修訂及施工廠商職業安全衛生行政業務。 (五)辦理校舍管理及修繕業務。 (六)規劃校園無障礙設施及填報作業。 (七)有關全校高低壓站及消防等設備維護。 (八)其他有關庶務組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歷(持國外學歷者,應檢具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證明)。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含)以上及格,現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未具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有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如有學校行政、採購等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五)熟悉WORD、EXCEL、E-MAIL等文書處理操作。 (六)未曾受懲戒,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需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 (七)錄取人員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社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如有不得進用之情事,取消其錄取資格,不得異議,已發布派令者,註銷派令。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上述資格條件者,請於限期前統一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完整無誤後(自傳如為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同意授權本校於甄選期間調閱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完成上開授權後,請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檢附下列表件及相關證明文件上傳【請整合成同一個PDF檔】: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公務人員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近1次現職派令 (四)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其中需達1甲2乙以上(乙等不得低於79分)。 (六)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 (七)其他專長證明文件及英文檢定合格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三、另請將上述掃描檔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信箱,主旨敘明應徵庶務組長。 四、未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進行報名、未依限完成報名、未以電子郵件寄送或應檢附表件資料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不再通知補件)。 五、甄選: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校將擇優通知辦理電腦測驗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依本校需求得列備取1-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分電腦測驗及面試(含書面資料審閱)二項,電腦測驗佔30%、面試(含書面資料審閱)成績佔70%。 (四)甄選內容: 1.電腦測驗:60分鐘,以電腦文書處理為主(WORD、EXCEL、網路應用等三類應用軟體)。 2.面 試 (五)總成績相同者,以面試成績較高者為優先排名,甄試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75分),該職缺得從缺,或再次辦理甄選。 六、冊列備取人員以遞補本次公開甄選之職缺為限,備取候用期間自榜示日起三個月。 七、本公告陳校長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八、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89)350575#2300林主任、報名事宜請電(089)350575分機2310林先生。 九、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3年12月27日出缺。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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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5 ~ 113/1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職稱
庶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工程、財物、勞務各項招標業務。 (二)辦理工友、警衛勤務及臨時人員管理作業。 (三)擔任防火管理人及檢查事項。 (四)研擬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章修訂及施工廠商職業安全衛生行政業務。 (五)辦理校舍管理及修繕業務。 (六)規劃校園無障礙設施及填報作業。 (七)有關全校高低壓站及消防等設備維護。 (八)其他有關庶務組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歷(持國外學歷者,應檢具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證明)。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含)以上及格,現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未具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有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如有學校行政、採購等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五)熟悉WORD、EXCEL、E-MAIL等文書處理操作。 (六)未曾受懲戒,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需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 (七)錄取人員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社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如有不得進用之情事,取消其錄取資格,不得異議,已發布派令者,註銷派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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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上述資格條件者,請於限期前統一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完整無誤後(自傳如為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同意授權本校於甄選期間調閱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完成上開授權後,請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檢附下列表件及相關證明文件上傳【請整合成同一個PDF檔】: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公務人員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近1次現職派令 (四)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其中需達1甲2乙以上(乙等不得低於79分)。 (六)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 (七)其他專長證明文件及英文檢定合格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三、另請將上述掃描檔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信箱,主旨敘明應徵庶務組長。 四、未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進行報名、未依限完成報名、未以電子郵件寄送或應檢附表件資料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不再通知補件)。 五、甄選: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校將擇優通知辦理電腦測驗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依本校需求得列備取1-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分電腦測驗及面試(含書面資料審閱)二項,電腦測驗佔30%、面試(含書面資料審閱)成績佔70%。 (四)甄選內容: 1.電腦測驗:60分鐘,以電腦文書處理為主(WORD、EXCEL、網路應用等三類應用軟體)。 2.面 試 (五)總成績相同者,以面試成績較高者為優先排名,甄試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75分),該職缺得從缺,或再次辦理甄選。 六、冊列備取人員以遞補本次公開甄選之職缺為限,備取候用期間自榜示日起三個月。 七、本公告陳校長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八、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89)350575#2300林主任、報名事宜請電(089)350575分機2310林先生。 九、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3年12月27日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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