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主任
公告日 | 114/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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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26 ~ 114/06/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
職稱 | 主任 |
職系 | 衛生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97061花蓮縣花蓮巿中正路600號) |
工作內容 | 綜理醫務行政室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具衛生行政職系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任用資格。 (三)具協調、溝通及領導能力,領有病歷管理師證照或疾病分類人員執照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等證件影本資料(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本院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若於公告期間內已確認合適人選,將提前結束徵才,恕不另行通知。 (四)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人事室胡先生,聯絡電話:(03)8358141分機121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5/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6 ~ 114/06/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職稱
主任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綜理醫務行政室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具衛生行政職系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任用資格。 (三)具協調、溝通及領導能力,領有病歷管理師證照或疾病分類人員執照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其他相關專業及外語能力證明等證件影本資料(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本院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若於公告期間內已確認合適人選,將提前結束徵才,恕不另行通知。 (四)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人事室胡先生,聯絡電話:(03)8358141分機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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