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5/27
刊登起迄日 114/05/26 ~ 114/06/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工作內容 1.里幹事工作。 2.一般民政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4.業務單位得視情形調整業務。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基本電腦操作能力。 3.能配合業務加班。
聯絡方式 意者檢具以下資料逕寄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樹林區公所人事室劉先生收或親送本所1樓服務台(114年6月5日截止收件並以掛號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民政課里幹事職務代理人】):1.甄選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樹林區公所網址(http://www.shulin.ntpc.gov.tw)→首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人事室文件下載→下載檔案-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進行下載。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機車駕照影本(若有請併附)。 (上均A4格式),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民政課黃課長,電話:(02)2681-2106分機1501。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談。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談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二、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面試通知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職缺為里幹事職務代理人,250薪點,每月薪資新臺幣34,775元。 五、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六、本簡章規定有未盡事宜,本所得另補行規定之。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職務代理人
114/05/19~114/05/29
檢視
職務代理人
114/04/29~114/05/08
檢視
職務代理人
114/03/19~114/03/28
檢視
里幹事
114/02/26~114/03/07
檢視
里幹事
114/02/26~114/03/07
檢視
職務代理人
114/02/26~114/03/07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5/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6 ~ 114/06/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里幹事工作。 2.一般民政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4.業務單位得視情形調整業務。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基本電腦操作能力。 3.能配合業務加班。

聯絡方式

意者檢具以下資料逕寄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樹林區公所人事室劉先生收或親送本所1樓服務台(114年6月5日截止收件並以掛號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民政課里幹事職務代理人】):1.甄選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樹林區公所網址(http://www.shulin.ntpc.gov.tw)→首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人事室文件下載→下載檔案-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進行下載。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機車駕照影本(若有請併附)。 (上均A4格式),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民政課黃課長,電話:(02)2681-2106分機1501。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談。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談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二、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面試通知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職缺為里幹事職務代理人,250薪點,每月薪資新臺幣34,775元。 五、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六、本簡章規定有未盡事宜,本所得另補行規定之。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職務代理人
114/05/19~114/05/29
檢視
職務代理人
114/04/29~114/05/08
檢視
職務代理人
114/03/19~114/03/28
檢視
里幹事
114/02/26~114/03/07
檢視
里幹事
114/02/26~114/03/07
檢視
職務代理人
114/02/26~114/03/07
檢視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