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 | 114/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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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27 ~ 114/06/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
工作內容 | 1.公園清潔維護、志工、委外經營等公園相關行政業務。 2.山坡地水保及農林漁牧相關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公務人員 。 2、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有機車或汽車駕照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現職人員請透過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投遞履歷。 2、請將相關證明附件上傳至系統(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2)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 (3) 現職之銓審函及歷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人員 1名,另得擇優增列候補 1 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4、本職缺服務單位為農經課,預估出缺日期為114年7月1日,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課員
114/05/09~1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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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27 ~ 114/06/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公園清潔維護、志工、委外經營等公園相關行政業務。 2.山坡地水保及農林漁牧相關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公務人員 。 2、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有機車或汽車駕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1、現職人員請透過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投遞履歷。 2、請將相關證明附件上傳至系統(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2)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 (3) 現職之銓審函及歷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人員 1名,另得擇優增列候補 1 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4、本職缺服務單位為農經課,預估出缺日期為114年7月1日,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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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員
114/05/09~1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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